藝考重大改革!教育部2021藝考新政策發佈

藝考重大改革!教育部2021藝考新政策發佈

日前,教育部發布2021年藝術類招生工作通知,對比往年,2021年的藝考政策出現瞭如下變化,藝考界標註了重點內容!考生及家長們一定要留意哦!

1、積極採取線上考試方式

2、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增設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科類,鼓勵省際間聯合組織省級統考,擴大省級統考專業範圍。鼓勵高校進一步減少藝術類校考專業範圍

3、高校藝術類專業選拔應重視考查考生藝術文化素養,著眼學生長遠發展,根據考生藝術專業課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選拔錄取。

4、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

5、對於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

高校不再組織校考

6、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未合併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於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7、在合併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於合併後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

8、在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則上不得低於合併後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適度提高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等有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設計學類專業參照執行。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本省(區、市)普通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9.對於2020年已按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鼓勵相關高校2021年繼續採取2020年招生辦法

10.對於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須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在普通專業批次錄取

通知稱,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規範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要求各地各有關高校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和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健全制度、嚴格程序、規範管理、強化監督,確保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通知要求,各有關高校要加強對特殊類型招生的組織領導,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要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把特殊類型招生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範疇,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

高校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指導屬地高校制定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並嚴格審核把關,監督管理相關高校考試招生組織實施工作。

通知強調,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科學制定考試工作方案。

鼓勵各地擴大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範圍,高校進一步減少校考專業範圍。鼓勵有關高校積極採取線上考試方式,進一步完善線上考試工作方案。對於高校部分藝術類專業確需組織現場考試的,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高校要嚴格考試組織管理,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要嚴格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嚴防報考資格弄虛作假。嚴格考評人員選聘,加強業務培訓。落實校外評委制度,進一步增加校外評委人數。

嚴格執行考評人員迴避制度,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係、指導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考評人員,須在考前主動報告並申請回避。嚴密考試過程管理,細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題制卷、考試組織、閱卷評分、監督管理等辦法,確保考試選拔的公平性和科學性。

嚴把考試入口關,通過“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措施,嚴防替考。建立健全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考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嚴防考試作弊。

通知強調,各地各有關高校要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嚴查違規違紀行為。要深入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嚴格執行國家、省級、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對特殊類型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全流程的監督檢查,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在特殊類型考試招生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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