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道德綁架”難以建設好教師隊伍,提高待遇保障才是根本

據媒體報道,近期,四川宜賓市珙縣有多名教師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珙縣拒絕為服務期已滿的教師辦理跨縣調動手續。其後,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此類訴求統一答覆稱,秋期開學該縣仍缺編教師207名,希望他們講政治、顧大局,講規矩、守法紀,守初心、擔使命,安心從教、潛心育人。

用“道德綁架”難以建設好教師隊伍,提高待遇保障才是根本

本縣教師缺編與拒絕服務期已滿的教師調離,有什麼關係?教師在服務期滿後選擇離職,這是教師的合法權利,至於當地教師缺編,應該通過招聘解決。不思考為何既吸引不來,又留不住教師,一味採取拒絕教師調離的方式“強留”,自己不講規矩,卻要求教師講規矩,只會敗壞當地教育的形象,令當地更難招到教師。按照當地處理已滿服務期教師的做法,新教師在選擇來當地從教時,也會顧慮重重。

建設教師隊伍,道理都明白。提高教師職業吸引力,必須提高教師待遇;要留住優秀教師,必須事業留人,畢竟“人往高處走”,對於有更高事業發展追求的教師而言,原來的崗位、環境無法給其提供進一步發展的空間,就必然會想著離開。但是,在具體落實時,有的地方並不想提高教師待遇,也不給教師創造事業發展的空間,而是給教師講“使命”、“奉獻”的大道理,對教師正常的職業發展規劃進行道德綁架。

用“道德綁架”難以建設好教師隊伍,提高待遇保障才是根本

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必須基於教師職業,保障教師的待遇和教育權利。離開了對教師待遇與權利的保障,對教師空談“初心”、“理想”,是推卸發展教育的責任,試問,當地連基本的教育投入責任都不履行,為何還能和教師大談“初心”?

教師缺編嚴重,概括起來,原因無外乎“有編不補”與“有編難補”,有編不補是因為補上編制後就要財政更多投入,而有編難補,則是因為工資待遇低,工作環境差等原因招聘不到新教師。這都指向對教育的投入保障不力。當地政府部門應該反思為何缺編200多人,要下定決定解決這一問題。

拒絕為已滿服務期的教師辦理跨縣調動手續,這是侵犯教師的合法權利的。在人才自由流動的時代,人才和用人單位不是綁定的,完成服務期之後,人才就是自由人,單位如果想留住人才,應該滿足人才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如果單位滿足不了,人才想離職,這是人才的自主選擇,單位應該尊重。

用“道德綁架”難以建設好教師隊伍,提高待遇保障才是根本

本文圖片來源:網絡

或有人說,現在教師隊伍存在不合理流動現象,有的地方、學校開出很高的工資惡性搶人才,導致教師隊伍不穩定,人心思走。那需要進一步追問,什麼是不合理流動現象?是否真是惡性搶人才?有的地方連教師的基本合法待遇都沒有保障,卻指責教師不合理流動,這是很荒謬的。總體看來,教師離職的主要原因,是原來學校所給的待遇太低,教師看不到前途。

當前,我國確實存在教師從鄉村學校流向城鎮學校,從城鎮學校流向縣城學校,從薄弱地區縣城學校流向教育更發達縣城學校,從縣城流向省城,再流向外省的“不合理流動”。這種“不合理流動”是不利於教育均衡發展的,但是,對於教師來說,這卻是符合自身利益以及事業發展的合理流動。針對教師的“不合理流動”,各級政府部門應該出臺措施,引導教師合理流動,而不是限制、禁止教師流動。要避免發達地區學校割不發達地區學校的韭菜,必須提高不發達地區教師的待遇,而不是“教育”教師留下來和當地一起“共渡難關”。

建設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必須基於教師職業屬性。教師就是一個職業,和其他職業從業者一樣,教師要比較職業待遇、權利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選擇。在市場競爭中,我國很多行業都已經明白一個基本的道理,要吸引一流人才,必須有與之對應的具有競爭力的一流的薪酬,離開了薪酬待遇談吸引一流人才,要求人才“不計報酬”“甘於奉獻”,從根本上是違背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規律的。我國不少地區在教師教師隊伍時,也很清楚建設的邏輯,因此,強調加大對教育的投入,提高教師的待遇,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但還有一些地方,動輒給教師講師德、理想,卻不提待遇和權利保障,其結果是教師缺編越來越嚴重,學校越辦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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