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縣博物館關於徵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的公告

2019年底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發生後,全國人民都投入到這場沒有硝煙,沒有槍林彈雨,沒有豪言壯語,卻驚天動地、可歌可泣的偉大斗爭,廣大抗疫工作者與疫魔抗爭的大無畏精神,捨己為人的獻身精神,在人們心中產生了強烈的震撼。他們是抗疫戰鬥時期的英雄,他們所帶來的影響也是與眾不同。為了將這段歷史加以保留,清水縣博物館現向全社會徵集抗擊疫情見證物。

一、徵集範圍

與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有關的實物、文件、照片、影像及藝術作品等見證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表現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關的影像作品。

(二)各級政府及部門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陸續發佈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

(三)抗擊疫情中使用過的防疫物品、物件、資料:

1、參加抗疫一線人員的請戰書、旗幟、工作日記、書信、醫療日誌、防護套裝等;

2、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抗疫物品和資金記錄單據憑證;

3、捐贈物品的外包裝、憑證等;

4、在疫情防控一線的人民解放軍、公安民警、基層組織、人民群眾、社區工作者和志願者的出入證、工作證、登記表、測溫儀、袖章、消毒用具、宣傳橫幅、宣傳海報、預防新冠肺炎的科普手冊等;

5、反映抗疫典型人物、典型事蹟的宣傳報道、音視頻等影像資料。

(四)為表現抗擊疫情創作的繪畫、書法、詩歌、歌曲等作品。

(五)其他與疫情有關的捐贈物。

二、徵集方式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以及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

2.本次徵集原則上為無償捐贈,特別貴重的私有物品,按照文物徵集的有關規定執行。

3.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可電話聯繫清水縣博物館登記捐贈意向,並將捐贈的物品照片、電子文稿等發送至郵箱,郵件主題請註明“清水縣抗疫見證物”(註明作者、名稱、拍攝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基本信息,以及捐贈者姓名、聯繫方式)。

4.對於捐贈的各類實物,通過郵寄、現場移交和清水縣博物館上門接收等方式完成捐贈。

三、徵集時間

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向社會公開徵集,並長期有效。

各鄉鎮、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積極尋找線索,明確徵集範圍,做好宣傳通知,認真貫徹落實抗疫物品徵集工作,切實做到抗疫見證物應徵盡徵。

聯繫人:張麗

聯繫電話:15293555911;0938-715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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