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公告
根据《临沂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和《临沂市2020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市安全生产第二巡查组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5日对沂水县进行安全生产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对象
沂水县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抽查部分部门单位、企业。
二、巡查重点
1.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
3.安排部署“决战四季度 决胜2020”工作开展情况;
4.落实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分工方案,分行业领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精准施策,重点管控;对高危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风险普查和安全评估,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等情况。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培训“三到位”执法检查情况。
6.按照严于日常的标准,组织实施“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公开执法结果,对重大突出问题公开曝光,以及对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进行通报等情况。
7.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特别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8.组织排查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情况,对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是否执行到位。
9.其他需要巡查了解的情况。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巡查期间,巡查组将受理反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巡查组受理范围的问题,按规定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受理。
(二)受理方式
投诉举报、接收短信移动电话:186539719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受理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5日。
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特此公告!
临沂市安全生产第二巡查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