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鮑某明性侵14歲養女居然還說自由戀愛關係?你怎麼看?

Sweet米妮


性侵14歲年幼養女,駭人聽聞,實屬挑戰國家法律、社會道德底線的嚴重犯罪行為。

此人所幹的勾當,為人不齒,是個道道地地的人面獸心的偽君子、十惡不赦地無恥至極的小人!

在我們文明的國度裡,居然還蟄伏著這樣一個披著人皮的惡狼,令人大倒胃口,噁心不已。

國法神聖,不容褒贖!懲治罪犯,以儆效尤!


臺城煙雨


蒼蠅守在茅坑因為它本身就是骯髒,令人討厭的一種昆蟲。

養父性侵14歲養女居然說是自由戀愛,這個禽獸不如的東西真的比蒼蠅還骯髒,國家法律規定,無論是利用誘導、欺騙、強行等手段對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侵的行為,都構成犯罪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個人面獸心的東西是無法解脫自己的過錯,不但會遭到法律的制裁,也會遭到世人的痛恨,最好把他打入十八層地獄。


舞歌暢想


你永遠無法叫醒一個想裝睡的人。

最近關於一名律師性侵14歲養女的事件可謂轟動全國。而作為這起事件的當事人鮑某,因為其是一名律師,而且身兼企業高管,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更是得到了網名的大量關注。

實際上,從事件到爆出到不斷髮酵,當事人雙方都是各執一詞。都覺得自己是事件的受害者。甚至這位鮑某還辯解說他和這名受到性侵的女孩是戀愛關係,可謂荒誕不經。

其實我個人對這起事件並沒有特別關注,關於事件的各種傳聞了解都來自於網絡,因此事件的本身是個什麼樣的情況,也不敢妄自揣測,但是這也並不影響我對這件事發表我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我覺得鮑某的辯解有些過度鑽法律的空子了。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罪論,從重處罰。也就是按照本身作為律師,對於中國的法律肯定是很熟悉的鮑某認為,這名養女已經過了14週歲,原則上只要沒有確實證據證明他強姦,那麼他完全可以說他和這名養女在談戀愛,因此而發生的性關係屬於正常戀人行為,並不構成強姦罪。

但是,從目前所爆出的信息看,雖然鮑某到處辯解,甚至不惜向記者爆出之前和這名養女的聊天記錄,來證明自己並非強姦,但是明確卻沒有任何調查單位認可了他的說法。反而在對他進行跟家嚴格的調查取證。甚至他的各種社會職位和名譽也隨著強姦事件的爆出被解除和取消。從側面看也表明了這次事件的對社會造成的嚴重負面影響力。

其次我們再來看看這名養女的具體情況。從目前曝光出的信息來看,貌似是這名養女的目前之前希望和鮑某交往甚至結婚,在這種前提下,將自己的女兒送到鮑某身邊生活。當然這個真實性現在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懷疑,甚至已經爆出這樣的情況不是個例。那麼就只能說當初這名女子的母子這一行為的用意就不得不讓人多想。

對於這名女孩,因為年齡幼小,缺乏對於某些事情的認知和判斷,而且貌似童年過的並不好。在這種情況下,來到一位奪金而又具有相當社會地位的大叔身邊,很坑可能是經不起“糖衣炮彈”的攻擊,從而讓自己羊入虎口。而且第一次發生到底是這名女孩自願的行為還是被強迫而發生的行為,目前還沒定論。總之,從事件發生到現在徹底曝光,中間經歷了這麼長的事件,到底經歷了什麼這個很難定論。到底是因為報警之後取證困難導致事件進一步發展,還是在這其中因為某些利益問題沒有談妥而玩的魚死網破。我覺得還真不好說。

所以,這個事件究竟的結果如果,我們只能等到調調查方的最後結果,等待官方給出的最後結論。

但是對於鮑某,我不得不說,作為一名律師,甚至身兼企業高管,金錢,地位,名譽我想哪個都不缺。為何偏偏栽在這種事情上,到底是他第一次這樣,還是本來一直就是這樣?才讓自己最終沒有逃掉“久走夜路遭鬼打”的宿命?

我也有律師朋友,我當然知道律師圈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所以鮑某的這些行為在我內心來講其實並不驚訝。我只不過想說的是,一個人能力越大,社會地位越高,在金錢名譽甚至各種光環包圍之下,還是要保持一個理智的心態,千萬不要迷失自己。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是律師,就玩法律,不尊重法律,失去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否則遲早會承擔自己種下的苦果,所謂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