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漏水侵蚀房屋怒诉法院 法官高楼翻窗成功化解纠纷

楼顶漏水侵蚀房屋怒诉
法院 法官高楼翻窗成功化解纠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2019年5月31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却审结一起邻里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六楼业主江某将三楼业主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财产损失5000元,最终经谢法官亲情调解,二人达成协议,由李某赔偿江某1000元,并在勘验现场即时给付。

经了解,江某和李某居住在八公山区紫金雅苑小区,两人都是个体工商户,在外开店做生意,并不常回家居住。2019年1月份,江某偶然回家一次,发现自己家的顶楼墙皮大部分脱落,又听到房顶哗哗的滴水声,打开窗户一看才查找到原因,楼顶装的太阳能一直在漏水。于是,江某便找到物业,物业经过排查确认是三楼业主李某的太阳能在漏水,由于太阳能年久失修,已经坏了。江某得知房屋墙皮脱落的原因后找到李某协商解决此事,可李某拒绝协商,不承认自己家太阳能漏水会导致江某家房屋受损。无奈,江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经过开庭审理,江某提交了照片、李某家太阳能漏水的视频以及物业人员的证人证言,但李某仍然据不认可江某陈述的事实,庭后调解陷入僵局。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谢法官通知江某、李某双方查看现场,谢法官不顾自身安危在六楼翻窗站到房顶旁狭小的房梁上,亲自指看和说明太阳能漏水的位置以及原因,李某才明白自己的太阳能漏水给江某房屋带来的损害,当即同意赔偿江某1000元,并修理太阳能,以防止损失扩大,江某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表示同意,二人握手言和。

八公山区法院 于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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