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再次就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記者李延霞)為促進保險監管法律制度體系協調統一,推動保險中介市場深化改革,中國銀保監會16日就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再次公開徵求意見。

銀保監會表示,為適應保險中介市場改革要求,銀保監會起草了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並於2018年7月13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銀保監會對各方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反覆論證,廣泛吸收,最終採納了部分合理意見,並決定再次公開徵求意見。

與第一次徵求意見稿相比,此次《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調整了代理機構工商變更登記相關事項要求,調整了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准入條件,取消了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許可證3年有效期的規定。

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保險機構高管人員的近親屬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符合履職迴避的有關規定,並明確提出加快建立獨立個人代理人制度。

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向保險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個人保險代理人。

截至2019年底,我國共有保險專業代理法人機構1779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3.2萬家、網點22萬個,個人保險代理人9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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