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書坑儒,那麼他真的誅殺了儒生還是另有真相?

甘棠文史


我認為是另有原因,其一,有個節目裡有講到過秦始皇焚書坑儒,焚的是一部分亂政的學說書籍,坑的是一些妖言惑眾的人,真正的大儒學者是沒有被坑殺的。他之所以焚書坑儒,其主要原因就是秦朝初建,各地勢力蠢蠢欲動,出於對政權的鞏固才做出的這一項舉動。其二,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有可能是被司馬遷黑化的。原因就是,司馬遷是漢朝的人,秦朝是被漢朝推翻的。所以,每一個朝代的歷史都是由他的下一個朝代書寫的,這就不可避免的會帶有些政治色彩。記得史記項羽本紀裡好像有這麼句話,"楚雖三戶,亡秦必楚",這樣的情感推測正應了漢高祖劉邦和楚霸王項羽都是楚國人。所以,秦始皇焚書坑儒這個梗司馬遷沒有說明,裡面黑化他的成分比較多。



鄙野村夫


秦始皇“焚書坑儒”,在中國史上無疑屬於重大事件,始皇本人也因為這件事給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人們一提到“焚書坑儒”,好像這兩件事一塊發生,“焚書”後緊接著“坑儒”,甚至還簡單地把焚書坑儒歸為暴政,視為強秦滅亡的致命原因,其實這是有失偏頗的。

1.李斯建議“焚書”

秦始皇“焚書”的出發點在於禁止私學,統一思想。諸子爭鳴時日已長,是非紛亂,議論百出,戰國末期已有漸趨統一的傾向,呂不韋集合眾家編纂《呂氏春秋》便是一種嘗試。秦始皇也曾設立七十博士,讓他們從六國宮廷和民間蒐集大量的文獻,並召2000多名諸生學習。在這個過程中已經銷燬了一部分書。大規模的“焚書”事件爆發於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導火索是由來已久的封建與郡縣之爭。

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史記·秦始皇本紀》)

這一年,秦始皇因壽宴置酒於咸陽宮,大宴群臣,博士僕射周青臣大讚郡縣制:“陛下帶領秦國平定四海,放逐蠻夷,日月照耀之處所在,莫不俯首稱臣。陛下在昔日六國諸侯的領地上,設置了郡縣制。現在老百姓安居樂業,再也沒有戰爭之患。陛下您的豐功偉績一定會傳之萬世。從古到今,還沒有人能趕得上陛下您的威德。”這段話很明顯是在為秦始皇歌功頌德,博士淳于越卻非要唱反調,他向秦始皇建議要廢除郡縣制,恢復封建制:“封建制是要分封子弟功臣,以此作為枝輔。如今四海之內都是陛下您的領土,您的子弟卻竟然只是匹夫之臣。 萬一國家有了什麼危難,宗親們怎麼能有能力來相救的?”淳于越還諷刺周青臣的話純屬拍馬屁,絕非忠臣所為。面對淳于越咄咄逼人的言辭,被潑了冷水的秦始皇倒沒有當場發作,而是決定通過廷議來論辯是非曲直。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了這次廷議: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闢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 (《史記·秦始皇本紀》)

在廷議中,丞相李斯站了出來。他認為,看問題不能崇古薄今,封建制是三代舊事,既不值得提倡,更容易混淆視聽,讓那些不懂事的小民跟著起鬨,惑亂太平。李斯迅速轉移了話題,從封建與郡縣之爭變成了私學之弊,給私學扣上了“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的帽子,說他們在朝廷上口是心非,出了朝廷就在街頭巷尾議論時政,憑藉批評皇帝的得失來提高自己的名氣,憑藉標新立異的言論,藉以表現自己的學識高深, 他們的手下更是生出了許多誹謗之言。現在,秦朝已經建立了統一的國家,就不應該再允許私學流行,破壞安定的局面。對於這些“惡行”,李斯還提出了具體的應對辦法:

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史記·秦始皇本紀》)

李斯的這個“焚書”的建議,讓秦始皇背上了永遠無法洗刷的千古罪名。這條“焚書令”可以分解為以下幾條:一是史書被禁燬得最厲害。除了秦史,六國史書幾乎沒有倖免的;二是儒家《詩》《書》及諸子之書,在民間的都是禁燬對象,只有博士掌管的書可以留存:三是醫藥、卜筮、種樹等實用書籍不在禁燬之列;四是不執行“焚書令”的,要被罰做修城牆的苦役,談論《詩》《書》要被砍頭,道古諷今的要被滅族。由此可見,焚書只是個表象,其背後的深意是以強力鎮壓言論自由來贏得思想統一。

2.方士引起“坑儒”

“坑儒”事件發生在“焚書”一年後,也就是始皇三十五年(前214年),起因也不是因為儒生,而是由方士引起的。秦始皇迷信方術,希望能找到仙藥,可以長生不老。方士們投其所好,屢次欺騙秦始皇,開始的時候,秦始皇很信任他們,還曾聽從他們的建議派人去海上尋找神仙,這時擔任秦始皇御醫的徐福,就率三千童男童女,被派往東海併到達東瀛(日本)去尋仙找藥。

由於世上壓根就沒有什麼長生不老之藥,時間一長,方士們恐騙術不靈驗,難以自圓其說。他們害怕有一天被揭穿,於是就溜之大吉走為上策。這件事讓秦始皇怒火沖天,他有了一種強烈的被人利用、欺騙的感覺。後來他又聽說,這些方士在逃跑之前還找好了理由,說他剛愎自用、貪於權勢,這種人是不能得到仙藥的。這無異於就是火上澆油,秦始皇本來只是生氣於方士們的脫逃,現在又繼而恨儒生中有諸多知情不舉報者,更兼之當時天下儒生對秦始皇前一年的“焚書”之舉非議眾多,讓秦始皇在惱羞成怒的情況下動了殺機。

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市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史記·秦始皇本紀》)

他捉來與方士有牽連的儒生嚴加拷問,儒生們經不住嚴刑互相告密,結果居然有1000多人遭到牽連,秦始皇親自圈定其中400多人活埋坑殺,其他人被髮放邊關。

3.“焚書坑儒”的罪與罰

秦始皇搞的“焚書坑儒”,其中“焚書”還算是政令,“坑儒”則是秦始皇亂髮脾氣。從“焚書”的事件看,儒家把“六經”中本就殘缺不全的罪名,全扣在了秦始皇的頭上,有點兒洩私憤的意思。“焚書令”之下,究竟燒了多少書我們不得而知,但在秦末的戰火中,項羽到咸陽城放了一把大火,秦宮室的書全部灰飛煙滅,損失更大。

可從“坑儒”的事件看,秦始皇就一點兒也不冤了。“坑儒”中被牽連的都是與秦始皇政見不合的人。“焚書”時開始鉗制思想、摧折文化,這比單純燒書更可惡,此例一開,後世做了極壞的榜樣,統治者動輒以禁焚典籍為名,行專制學術之實,再加上“坑儒”時,以天子一怒,就說儒生“為妖言以亂黔首”,殺之而後快,這為後世歷朝歷代開了個惡例,發生在漢朝、元朝、明朝和清朝時規模不等的“文字獄”,並殺戮和監禁書生,可以說,都有秦始皇的惡劣“示範效應”。

由此可見,不管李斯如何建議,亦不管方士如何巧舌如簧,秦始皇畢竟聽信了,這才產生了“焚書坑儒”的後果。我們在咀嚼這個成語時,滿嘴充滿了苦澀味,其實想想,古今中外,只要有暴政和獨裁,“焚書坑儒”的現象還在發生,只是表現方式不同而已。


白雲雁水


前提是諸子百家沒有整合過!

一家有一家之論,不能整合或者沒有整合過渡期,顯現了焚書坑儒事件的博大。

如同今天的世界,會有一種思想整合所有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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