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廣超 通訊員 魏鵬洋
眾所周知,只有在取得相應的駕駛資格後,駕駛人才能駕駛相應的車輛上路行駛,但有些司機為了“走捷徑”,以為花錢辦證就可矇混過關,然而卻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4月17日,記者從舞陽縣交警大隊瞭解到,民警近日依法查處了一名購買假證的司機。
4月11日下午3時許,舞陽縣交警大隊城區二中隊執勤民警,在該縣西環路和人民路交叉口,檢查一輛重型罐式貨車時,發現該車駕駛員在向民警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神色緊張,表情極其不自然,這一細小的舉動頓時讓執勤民警有所警覺。
果不其然,在隨後的檢查中,民警發現這本駕駛證甚是可疑,不僅字體與真駕駛證有些不符,就連防偽標識也存在明顯錯誤。隨後,該車駕駛員“李某”被民警帶至中隊院內。經查詢“李某”駕駛證信息,民警發現系統所顯示的“李某”信息,與在座的“李某”信息存在很大差異,就連外貌都有著明顯不同,原來是“李鬼”變“李逵”,在民警的再三追問下,“李某”這才主動交代了其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的違法事實。
經詢問,“李某”真實姓名為蔡某,其所考取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但因為要開重型罐車上路,所以在網上花費1850元做了假證,讓C1變成了B2,以試圖逃過交警檢查。
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其涉嫌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並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已經構成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舞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對蔡某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機動車與準駕車型不符的交通違法行為,合併處以罰款2200元,記12分,行政拘留7日。
舞陽交警同時也提醒廣大駕駛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駕駛人必須通過正規的學習培訓取得相應的準駕資格,切不可為一己私利通過非法渠道偽造、變造駕駛證。更不能抱著僥倖心理,自視高明,知法犯法,弄個假證糊弄交警,最終不僅愚弄了自己,還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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