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已進駐,就一定會拆遷嗎?網友:有可能是坑

昨天有朋友(下稱:A)打電話我問,說在石巖看了一個整棟的,位置、價格等其他各方面都符合自己的設想,想下手!

開發商已進駐,就一定會拆遷嗎?網友:有可能是坑

照例的問了與房子相關的信息,A說,業主能提供兩證一書和歷史遺留普查回執以及80年代那會買地的地皮單,且業主還是地皮的第一手主業!
嗯,從資料上來看,不錯!是個優質資源!我問A,你買整棟的準備拿來改長租公寓還是?A答:想博個拆遷,聽別人說,這個房子是帶拆遷概念的!且我也去看過,他們的舊改辦公室就在附近!

拆遷概念??這是個什麼鬼啊?拆遷,只有兩種狀態,一是規劃中,二是已立項及之後的,不在拆遷概念這個說法!關於這個拆遷狀態,我下回再說,現在先說A的事兒!

既然A說是博拆遷的,那我就繼續查地籍、法定圖則、建成年份、綜合整治等等資料!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你一跳!據法定圖則顯示房子所在的那一片用地的規劃是G1C1(行政辦公用地),且還處於綜合整治範圍內(2019~2025),好吧!查到這,其他的其他上都不用查了!直接和他說,你這個房子如果要博拆遷的話,沒個15年以上,想都別想!(綜合整治的區域截止2025年,都不會接受拆除重建類的更新申請,除非十四五有調出)

開發商已進駐,就一定會拆遷嗎?網友:有可能是坑

法定圖則用地規劃


開發商已進駐,就一定會拆遷嗎?網友:有可能是坑

2019~2025綜合整治區域

A問,既然是綜合整治,那會還有城市新辦公室進駐的呢?開發商都進駐了,還會有錯嗎?我告訴A,這個開發商是2019年以前進駐的,綜合整治區域劃定是2019年才開始的(2019~2025)。
關於開發商進駐:在舊村改造裡,開發商已進駐通常是兩種情況:一是和村裡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或協商洽談;二是通過資產交易,目前最多的就是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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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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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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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交易

第一種方式,只是有合作意向,連細節都沒有確定和落實的!開發商進駐只是前期的資料收集和摸底而已,變數還相當大的!
第二方式,就相對靠譜了,是通過了正式的招標,已完成很細節規劃的,如補償款,過渡金,回遷數量等等,完全屬於市場主導的更新行為!除非政策上的大變動或者開發商的問題,不然一般都沒太大問題!只是時間長短而已!


不是說舊改不能博,而是其中對專業知識要求比較高,所有要多少了解,多學習才能避免掉坑!

我是阿均,在深從事小產權拆遷房多年,我們對深圳合法外用地有過深入的瞭解,如有疑問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私信告訴我,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回覆,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還可以,請幫忙關注+轉發,以幫助更多需要了解小產權拆遷房的朋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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