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财会[2017]22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对此次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 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 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 确规定。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全面、准确、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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