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聯合發文:嚴厲打擊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4月30日,南都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要求,切實維護民警執法權威,近日,廣東省公安廳聯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印發《轉發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為嚴厲打擊襲警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提升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戰鬥力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據悉,該《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要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建立襲警刑事案件快速辦理綠色通道和高效協作機制,落實襲警刑事案件指定管轄辦理要求,加強以案釋法宣傳報道力度。針對執法實踐中一些警務輔助人員在民警帶領下履職受到暴力襲擊是否屬於襲警行為的爭議,《通知》指出,對在人民警察帶領下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務輔助人員,視為“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意見》辦理。

據瞭解,近年來,在依法履職過程中,民警遭受違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擊報復的事件時有發生,為切實維護國家法律尊嚴、民警執法權威,保障民警更好地履行保護人民群眾的職責,2019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圍繞襲警行為定性、公檢法機關辦案協作、宣傳報道和輿情引導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特別是明確了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適用,突出了實操性,體現了國家司法機關對襲警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治、絕不姑息的態度。

下一步,公檢法機關將貫徹落實好《指導意見》和《通知》要求,著力研究、解決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嚴格執行規定,加強對下指導,提升辦案質量,嚴懲襲警違法犯罪,努力實現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

採寫:南都記者 向雪妮 通訊員 嶽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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