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行為保全申請書

訴訟行為保全申請書

【樣式說明】來源於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法律文書樣式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款制定,供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行為保全用。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名稱住所。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3.在訴訟過程中,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行為保全。

4.當事人是否應當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數額,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

5.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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