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企業保駕護航 給企業排憂解難”

11月26日,市檢察院公佈兩起涉民企犯罪案件。兩起案件的辦理,充分體現了全市檢察機關發揮檢察職能,精準服務“六穩”“六保”,自覺擔負起為營商環境建設保駕護航的政治責任、工作責任和社會責任。

案件1幫助民營企業挽回經濟損失

劉某自2017年6月起擔任瀋陽某公司業務經理,負責該公司在吉林省的水泵銷售業務。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劉某利用收取貨款的職務便利,多次將客戶通過銀行卡轉賬、微信轉賬和現金方式支付的水泵貨款侵吞,後於2019年1月11日逃匿。經遼寧恆信達會計師事務所司法審計,劉某侵佔公司貨款數額為429429元。

2020年6月15日,瀋河區人民檢察院以劉某構成職務侵佔罪對其提起公訴。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該案的成功辦理,既依法打擊了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又幫助民營企業挽回了部分經濟損失。被害人在獲得賠償後,向檢察機關贈予“為企業保駕護航給企業排憂解難”的錦旗。此外,對辦案中發現的民營企業財務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有針對性地給企業負責人提出切實有效的建議,幫助企業堵塞漏洞,防範經營風險。

案件2

幫助電商企業堵塞管理漏洞

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2月23日期間,範某夥同張某在自己家中,多次使用手機唯品會App購買高價服裝,後使用另一App購買同款廉價服裝,將在唯品會網絡銷售平臺上所購得服裝的吊牌、商標、水洗標等標籤取下替換到另一App所購得廉價服裝上,將帶有唯品會標籤的同款廉價商品在唯品會網絡銷售平臺上申請退貨。以此手法,騙取唯品會(瀋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服裝34件進行售賣。

2019年5月14日,于洪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範某、張某提起公訴。被告人範某、張某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贓退賠,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檢察機關發現,同時期涉及唯品會(瀋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案件共有7件,公司在商品退換貨、商品防損、物流流通等過程中存在監督管理漏洞,遂從規範商品退換流程管理、加強商品運輸流程管理、強化工作人員招聘培訓管理等方面提出檢察建議。唯品會(瀋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收到檢察建議後十分重視,已將相關情況向總公司彙報,並進行整改。

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周賢忠

通訊員呂奎、劉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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