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被確認違法後,若行政行為對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行政相對人可以申請行政賠償,但你知道如何申請行政賠償嗎?
首先,申請的時間。強拆被確認違法後申請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原則上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侵犯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這裡小編要提示大家一下,申請行政賠償的時效是可以中止的,若出現了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導致不能申請行政賠償,一定要保留好證據。
其次,申請的主體。申請行政賠償的主體是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若公民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則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或者權力承受人有權要求賠償。
再次,向誰申請。原則上應當向實施了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進行申請。若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實施的(不存在委託、授權的情況下),這兩個行政機關都可以是賠償義務人。若賠償義務機關被撤銷的,則向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申請,若沒有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則向撤銷它的行政機關進行申請。
最後,如何申請。申請需提交申請書,若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書,或者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計入筆錄。申請書首先要寫一下幾件事:第一,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所等;若申請的主體是非自然人主體,則需要寫清楚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第二,提起行政賠償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第三,申請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