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迴應惡意搶注商標:讓搶注當事人輸了官司又賠錢

新京報快訊(記者 倪偉)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2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有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林廣海針對近期一些搶注涉疫情的商標情況表示,惡意搶注商標,嚴重違背誠實信用,擾亂商標註冊秩序和市場秩序。

林廣海介紹,2019年人民法院審結了一批惡意搶注商標的案件,讓惡意搶注商標的當事人輸了官司又賠錢,誰違法誰就必須付出代價,堅決維護商標法律秩序。堅持“商標是為了使用,不是為了炒賣”的價值導向,對惡意搶注商標,轉讓牟利的,依法不予保護,從惡意申請到惡意轉讓,進行全鏈條治理,讓惡意搶注無利可圖。

最高法通過案例指導進行規制,例如往年發佈最高人民法院審結的“喬丹”商標爭議案,以及今年發佈“奧普”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等典型案例。另外,通過共建共治進行規制,進一步暢通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有關部門的信息交流共享機制,加強對惡意搶注商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有關企業的監控, 研究將不誠信訴訟行為人納入全國徵信系統,形成共建共治的威懾力。

新京報記者 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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