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罪谁之过 ,是父母失职,还是爱得缺失

郎溪县公安局涛城派出所4月14日下午5时33分,接到涛城镇梅村村杜家湾组村民杨某某报警,称其女儿杨某婷中午可能从家中走失,请求帮助查找。

于4月17日晚将重大作案嫌疑人杨某某(男,2007年7月出生)抓获。经审讯,杨某某交代了4月14日中午将杨某婷致死的作案过程。4月18日上午,根据杨某某供述并经现场指认,在梅村村一灌木丛中找到杨某婷的尸体。

另外,多位村民证实,被害人与嫌疑人系堂兄妹关系。因为凶手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警方没有通报更多的情况。


少年犯罪谁之过 ,是父母失职,还是爱得缺失

这个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网友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可以把14岁负刑责的年龄下探,或者直接特殊犯罪都需要承担刑责,起码不能让他逍遥活着。]


[向未成年人犯罪,我的年龄会越来越低,而且频率会越来越高。只要一刀切的标准仍然存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频率就很难得到抑制。]


[13岁、10岁,法律到底保护了谁?]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些人是魔鬼,不能用年龄来衡量。]


[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责任应当全部由其父母承担。也就是说,所有赔偿,应当由父母来完成。]

"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责任应当全部由其父母承担。也就是说,所有赔偿,应当由父母来完成。" 这位网友的评论获得了很多网友的点赞。

这里不评论此说法是否合理,但可以看到人们越来越重视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

少年犯罪谁之过 ,是父母失职,还是爱得缺失


著名的“知心姐姐”,中国青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首席教育专家卢勤,曾和日本人座谈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本人发表了一个观点:未成年人犯罪最初的年龄是0~3岁,当孩子睁开眼睛看到的父母的目光如果是凶巴巴的,他产生的就是恐惧,紧接着就是戒备,最后产生的是暴力。

有法官调查了100个少年犯,发现这些孩子大多数生活在家庭不和,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的的家庭,他们从小生活在缺乏正常和谐的爱的环境中。

少年犯罪谁之过 ,是父母失职,还是爱得缺失


人之初,性本善,我们还是愿意相信每个生命最初的美好。

01

家庭应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 注重心理健康

父母应从小给孩子创建一个有爱的家庭环境,从小教育孩子珍惜自己生命,尊重别人的生命,学会控制冲动行为,把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中之重。

少年犯罪谁之过 ,是父母失职,还是爱得缺失


  • 加强安全意识

要从小告诉孩子,不论男孩女孩,出门必须要告诉父母,和谁见面、几点回家都要说清楚,不可单独和超过自己两岁的异性长时间独处一室或"一起出去"。

和年长的青少年(可能是成年人或不正常的人)"一起出去",发生高风险行为的风险更大。

在一项研究中,16%的十几岁男孩和27%的十几岁女孩说他们在12岁以前都被性侵害过,其中有85%的孩子认识那些侵害他们的人。

少年犯罪谁之过 ,是父母失职,还是爱得缺失


  • 学会求救。

如果周围有人要借机求救,如果逃脱一定要告诉父母或报警,避免受到二次伤害。

02

学校课程里可否加入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课程,道德与法制课程能否加多课时,由专业的教师来授课,而不是只读课本,作为一门副科可上可不上,老师和学生都不够重视。

少年犯罪谁之过 ,是父母失职,还是爱得缺失


03

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青少年犯法的保护伞,而要从心底尊重生命、敬畏生命,不触犯道德底线。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一齐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更好的教育和保护我们的孩子,积极的对待每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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