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補上見義勇為者的名字,不該是什麼難事

4月17日上午,在四川宜賓市檔案館,彭賓和羅文來到查閱室,找到了14年前宜賓市表彰見義勇為先進群體和個人的文件。羅文失望地發現,上面確實沒有自己的名字。宜賓市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將進一步核查羅文反映的情況。

2005年,彭賓、羅文等5人發起成立宜賓“春暢壩泳區義務救護隊”,先後救起落水者數十人。當年,中央、地方媒體曾多次報道他們的救人事蹟。2006年3月,彭賓等5人被評為“宜賓市見義勇為先進群體”,獲得宜賓市政府表彰。但最近兩年,羅文經人提醒才發現他的名字在表彰文件裡被“漏掉”了……如今,羅文開始為此奔波,希望找回自己“見義勇為”的榮譽。

快評丨補上見義勇為者的名字,不該是什麼難事

2006年央視記者採訪,後排左一為羅文。

據羅文稱,此前反映該問題時,當地相關部門表示,時間太久遠,工作人員都換了,不好查資料。

羅文在檔案館查得的2006年《宜賓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人民群眾見義勇為勇士、先進群體、先進個人的決定》文件中,清晰可見,表彰對象包括“翠屏區彭賓等5人先進群體”,但只列有彭賓等四人名字。有理由推測是當年的工作不夠認真,出了紕漏。要麼是應表彰四人,“5人”的表述有誤;要麼是應表彰“5人”中,漏了一人名字。

儘管事隔多年,時過境遷,但彭賓等當年獲表彰者一致證明羅文是當年義務救護隊核心成員,同獲表彰。而在當年央視等媒體報道他們先進事蹟留下的影像資料中,羅文也在列,這些可為當年的事實提供印證。

儘管當年經辦相關事宜的工作人員,可能已發生人事變動,但他們所為,屬於職務行為,代表的是所在部門,“工作人員都換了,不好查資料”說不過去。

國之名器,不可輕授。見義勇為榮譽證書的頒發,應是件相當嚴肅的事情,榮譽獲得者對這份榮譽,也往往抱持珍惜的態度。

既然當年對群體進行過表彰,而羅文以遺漏者的身份現身要求恢復榮譽,在其訴求合情合理且附有相關證據的情況下,相關部門應正視問題,進行積極查證,實事求是,如有錯就應糾,如有漏就應補。

希望羅文見義勇為榮譽被遺漏一事,能夠儘快得到完滿解決,被遺漏的榮譽,該恢復就恢復,見義勇為證書該補發就補發。唯有如此,才能令羅文因榜上無名、榮譽遺漏而失落的心,得到撫慰。而這,也不該是什麼難事。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於立生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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