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獲得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註冊批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2019年6月25日召開的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了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詳情請參見2019年3月30日、2019年6月26日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刊發的本公司《關於公司債券發行預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53)和《2018年度股東大會、2019年第一次A股類別股東會及2019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85)。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同意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701號)(以下簡稱“本批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國證監會同意本公司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公司債券的註冊申請。

二、本次公司債券採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其餘各期債券發行,自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

三、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應嚴格按照報送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募集說明書進行。

四、本批覆自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

五、自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本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本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本批覆的要求及本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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