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行动】探索刑民一体 ,守护绿水青山

近日,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与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共同参加坛洛镇三景村公益林盗伐案件联席会议,这是自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3月31日与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来,首次以联席会议形式通报、共享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信息。

【公益诉讼在行动】探索刑民一体 ,守护绿水青山

经三家单位充分讨论,初步认为三景村公益林盗伐案涉嫌刑事犯罪。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研判分析,认为本案已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因此在2020年4月13日向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将案件线索材料移送至南宁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争取早日遏制类似行为的发生。

【公益诉讼在行动】探索刑民一体 ,守护绿水青山

为了保证案件质效、避免证据流失,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以“保护公益”为出发点,在本案侦查阶段提前介入,积极探索“刑民一体化”办案模式,不仅在刑事部分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而且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对现有证据的补充和强化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以积极推动保护林业资源的工作合力,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2020年4月15日,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宁市森林公安局、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一并走访案发地点,并进行了现场勘验、调查,同时借助无人机拍摄固定被盗伐林地现场证据,为下一步开展涉案林木价值认定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打好证据基础。

【公益诉讼在行动】探索刑民一体 ,守护绿水青山

【公益诉讼在行动】探索刑民一体 ,守护绿水青山

【公益诉讼在行动】探索刑民一体 ,守护绿水青山

6

【公益诉讼在行动】探索刑民一体 ,守护绿水青山

【公益诉讼在行动】探索刑民一体 ,守护绿水青山

检察干警还对犯罪嫌疑人黄某进行释法说理,阐明其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可能涉及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或生态修复等问题。经过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犯罪嫌疑人黄某及时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