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試用期發生工傷怎麼辦?

畢業季,試用期發生工傷怎麼辦?


又是一年畢業季,大學畢業後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實習、試用、轉正、“五險一金”等問題。

特別是畢業生在試用期方面,很多人的理解是不夠全面的。今天企安保-僱主責任險的小編就幫畢業生們普及一下試用期的保險知識!

試用期間所涉及的待遇和正式員工可能有區別,那麼職工在試用期內發生工傷是否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呢?


1.試用期的概念

什麼是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畢業季,試用期發生工傷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合同內,如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試用期發生工傷有工傷補償嗎?


很多企業在試用期內,如果沒有給畢業生參加工傷保險,這時候我推薦參加企安保-僱主責任險,因為僱主責任險更加靈活高效,下面就是僱主責任險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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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發生工傷,很多單位會以試用期為藉口拒不負責,這種情況下,很多試用期職工會信以為真,不堅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實,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因此職工在試用期內發生工傷的補償與轉正後發生工傷的補償並沒有區別。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畢業季,試用期發生工傷怎麼辦?

職工在試用期內發生工傷事故

如果用人單位已經按規定參加了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依法支付相關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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