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過了3年就失效了?即使過了時效也可以這樣救濟

最近,總有人問借條、欠條過了2年,3年就失效了嗎,首先我們區分一下借條與欠條的定義。再看看你屬於那種情況,也不是一點機會沒有。即使過了時效咱們也要找到救濟方法。

【1】借條和欠條的定義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借條證明的是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一定是欠條,但是欠條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和欠條會失效嗎

借條和欠條是不存在失效問題的,只是根據民法上的訴訟時效,就是如果你過期不去起訴,對方基於你怠於行使債權,對方就產生了抗辯權,立法本意就是一方面希望你早點行使債權,早點把糾紛解決,不希望你拖太長的時間,另一方面時間太久了也不利於社會的穩定。

現在的一般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果借條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麼恭喜你,你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錢,債務人也可以隨時給你還錢。但是應該給對方一些必備的時間。同時民法又有個兜底條款,這種情況最多保護20年,20年以後就不再保護了。如果借條寫明瞭還款日期,那麼到了還款日期就要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了,如果沒有中斷的是由,過了3年以後確實就有可能要不到錢了,除非對方還認這筆帳。不過多數都會不認證,要不錢早就還了不是。

欠條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就在所寫欠條之日起就開始起算訴訟時效了,同樣過了3年以後就可能會要不到錢了。

【3】如果真是失效了怎麼辦

首先可以想想之前有沒有要過錢,有沒有留下中斷時效的證據,比如電話要過錢,有過錄音,或者發過短信要錢,只要有中斷時效的證據,那麼從時效中斷起重新計算3年。

同時可以找對方協商,重新寫一張借條,就說兄弟你看這麼久也沒跟你要錢,利息我也不算了,我們重新寫個借條,好借好還再借不難。如果對方願意重新再寫一張欠條,實際也是可以的。

最後如果對方不認證,只能走法律程序,把所有可能證明中斷時效的證據提供上去,在訴訟之中找到突破口還不是一點機會都沒有得。

【4】以後應該規範出具條據

首先不要誤將借條寫成欠條,同時在條上註明借款人、欠款人、身份證號、家庭地址、借款時間、借款金額、金額大寫、還款時間、簽字、按指紋、約定違約利息等基本項目。

【5】律師常用的借條

模版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居住地: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居住地: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責任,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前交付甲方。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貸款利息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方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第五條 還款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權利與義務

(一)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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