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情執行促和解 崔壩法庭順利執結撫養費案件

溫情執行促和解 崔壩法庭順利執結撫養費案件

近日,崔壩法庭接收到了一件撫養費糾紛案件,申請人為胡某(孩子母親),被執行人為唐某(孩子父親)。2017年胡某與唐某向崔壩法庭訴訟離婚,後經法庭調解離婚,婚生子隨胡某生活並由其撫養,唐某從2018年7月1日起每半年支付給孩子1800元撫養費。因唐某未按時履行,胡某向崔壩法庭申請強制執行。

溫情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崔壩法庭幹警與被執行人唐某取得聯繫,瞭解到唐某並非不撫養孩子,只因胡某一直有意阻止他看望孩子才一直拖延支付撫養費至今。在與胡某的溝通中,胡某表示未曾不準唐某看望孩子,只是不願意唐某將孩子帶離自己身邊,接去他家生活一段時間。

瞭解情況後,法官明白倘若不解開雙方心結,僅僅執行撫養費,並不能真正解決矛盾,不僅會讓雙方疲於訴訟,也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因此,崔壩法庭並未選擇直接簡單的劃扣被執行人財產,而是繼續與雙方進行交流溝通。

經過執行幹警前期的不斷溝通,雙方最終同意於2020年4月27日下午到崔壩法庭進行調解。調解中,法官告知唐某支付撫養費是其法律義務必須履行,勸說其要以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出發點,按時支付撫養費也是對孩子的成長負責。同時也積極給胡某做工作,告知她探視權不僅是唐某作為父親的正當權利,同時父親參與孩子的成長更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調解過程中唐某提出想看看孩子,經過胡某的同意,崔壩法庭幹警將孩子接來法庭。孩子已經很久沒有見到爸爸,有些靦腆和生疏,只是待在媽媽懷裡看著爸爸,在法官的耐心引導下,胡某、唐某心生觸動,最終放下心結,冰釋前嫌。唐某當場一次性付清了執行款,還承諾後續也會按時支付撫養費,胡某也保證會讓唐某探視孩子。至此,該案件圓滿執結。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辦理撫養費糾紛案件更讓執行法官揪心,崔壩法庭在辦理此類案件時,在堅持原則、維護法律公正基礎上,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將心比心,強化溝通調解,矛盾糾紛真正得到化解,讓家務事也能“巧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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