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報】天長市檢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疫情防控期間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

【案件播報】天長市檢察院依法批捕一起疫情防控期間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


2020年4月21日,天長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利用微信虛假銷售口罩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經查,2020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在無醫用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利用被害人急購口罩的心理,在微信朋友圈散佈其有醫用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為達成騙取錢財的目的,董某某一方面用從網上盜用來的某醫療公司的相關資質、醫用口罩照片等騙取買家和中間商的信任;一方面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註冊的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與買家或中間商進行商談、交易。在買家向其訂購醫用口罩並支付貨款後,董某某以不發貨、或發少量從中介處購買的“三無口罩”的方式騙取買家貨款,在買家要求發貨、退款及買家退貨後要求退款的情況下,以各種理由拖延,所騙貨款用於賭博、日常高消費等揮霍殆盡。
經審查,該案被害人遍及四川、河北、雲南、安徽等多地,涉案總金額達70餘萬元。案發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因在朋友圈發佈虛假出售口罩信息實施詐騙被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取保候審,疫情防控期間,再次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天長市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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