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半价购票被拒遭辱骂,“军人依法优先”不能成为空口号

5月4日,吉林退伍伤残军人何某在乘坐大巴车时,不但被乘务人员拒绝给予国家规定的“半价待遇”还遭辱骂一事引发热议。

时封君(微信ID:shidaifengmian)了解到,何某为六级伤残军人,1988年因伤退伍。

网传视频显示,5月4日,何某在吉林市岔路乡买票乘坐大巴时,何某事先按照半价计算拿出5元钱和《残疾军人证》,遭乘务员拒绝优惠票价。何某与乘务员理论“这是伤残军人证”,乘务员又说“不好使!”,随后何某按正常票价购买了车票。据何某讲述,在与乘务员沟通期间被对方辱骂“活不起就别活!”“你要票?你看我像票不?”

伤残军人半价购票被拒遭辱骂,“军人依法优先”不能成为空口号

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显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证优先购票,残疾军人凭证件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5月7日,吉林市发布 “关于反映退役残疾军人乘车半价优待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针对此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涉事企业和乘务员进行了约谈,对涉事的吉林市龙泰公路客运公司和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针对吉林市龙泰公路客运公司和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公司不执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行为,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2.针对涉事乘务员,要求客运企业对其进行教育、处罚,按照质量信誉考核有关规定离岗培训。

3.要求企业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取得当事人的谅解。

“军人依法优先”,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近年来,在各种场合“军人依法享受优待政策”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然而,类似上述事情仍时有发生:2019年,一名伤残军人在车站买票求优先权反遭工作人员辱骂“当兵有什么了不起”。如今,再次出现这样的事件,不免让众多网友,尤其是当事人难过伤心。

在一些人的潜意识中,军人优先或享受优待政策并不是军人的合法权利,而是一种破坏规则的行为,这也是这次事件中男性售票员的逻辑。在他看来,他是在坚守原则:买票该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

这恰恰暴露出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不高,对于规定学习不足,对于优待政策不熟悉的问题。

车站与客运公司为什么没有相关军人优先等公示?相关部门关于军人依法享受优待政策的规定,基层为什么没有认真执行起来?

伤残军人半价购票被拒遭辱骂,“军人依法优先”不能成为空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等都明确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此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条文,也都明确规定了军人在出行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军人依法享受优待政策、得到相应福利,是对甘于奉献、勇于牺牲这一职业操守的价值认同,更是国民素质、公共修养的的一种体现,它理当一以贯之。但愿这一违法、伤情又害理的事件今后不再发生,更不要因为个别没有法律道德底线的行为,让为保家卫国而冲锋陷阵的军人们流血、流汗又流泪了。

执行主编丨于韦

程序编辑丨周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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