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然 通讯员施宝露4月23日,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广贝等6人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柯等6名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进行公开宣判。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两起涉恶案件宣判情况。

4月23日上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勐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广贝等6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广贝、刘华先后偷越国境到缅甸,欺骗、引诱多名中国公民到缅甸境内赌场签单赌博欠下高额赌债,先后邀约并安排被告人王广路、王建洪、冯连杰、冯留杰偷越国境到缅甸,以索要赌债为名非法拘禁多名中国公民,严重侵害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形成跨境“恶势力”团伙。

宣判会上,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王广贝、刘华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另外,以被告人王广路、王建洪、冯连杰、冯留杰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十一年不等,均并处罚金。

同日,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柯等6名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进行公开宣判。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以周柯为组织策划者,玉艳、刘浩等人为骨干,多次纠集杨建、李普明、邓成云等人,使用非法拘禁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认为,周柯伙同玉艳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通过骗取受害人不断借贷平账、以贷还贷、垒高债务,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二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周柯为首,玉艳、刘浩为骨干,杨建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索取非法高利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

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周柯有期徒刑十年,判处玉艳有期徒刑五年,均并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不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及州、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旁听了此次宣判会。

宣判会后,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两起案件的宣判情况及西双版纳州两级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