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宅基地補償被別人領走,還能維權嗎?

導讀:一起普通的政府信息公開訴訟,卻反映出了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後面臨徵收時的維權難題……

自己的宅基地補償被別人領走,還能維權嗎?

【基本案情:自己的宅基地補償被別人領走了】

2015年,因為工程建設,北京市朝陽區將臺鄉政府做出土地徵收的決定。隨即,徵收辦等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徵收指揮部開始與被徵收人商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問題。劉女士的房屋宅基地就在該項目徵收範圍內。由於在1997年,劉女士同村村民李女士購買了該套房屋,劉女士仍是房屋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登記的土地使用人。2015年由於綠化隔離騰退項目,李女士拿著房證和當初簽訂的購房合同簽訂了補償協議並搬家交房。對於自己使用的宅基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政府徵收,劉女士感到絕望。自己的土地沒了,並且也得不到任何的補償。眼看著賴以生存的土地被破壞,劉女士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劉女士為此心力交瘁,吃不好睡不好。

她聽聞鄰居提起過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黃曉麗律師辦的案子,在同樣無助的情況下,黃曉麗律師能夠扭轉乾坤,使得委託人能夠拿到自己的補償款項。於是她來到在明律師事務所,告訴了黃曉麗律師全部案情。黃曉麗律師聽完後,同情劉女士的遭遇,同時安慰她寬心,告訴她可以立即開展工作。

【辦案經過】

第一步 快刀斬亂麻

黃律師先對李女士的房屋提起了訴訟,此時,將臺鄉人民政府將安置補償款予以保全。這樣,不至於到最後贏了官司,卻拿不到賠償,黃曉麗律師運籌帷幄,先把最後的道路堵死,為委託人贏得了一個良好的時間契機。

第二步 拋磚引玉

在將安置補償款予以保全後,黃曉麗律師緊接著開展了第二項工作。在2016年2月1日,黃律師向將臺鄉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臺鄉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告知書》“朝將字(2016)第10號-答”,告知劉女士因為關於該房屋的房屋騰退補償協議尚未簽訂,所以並沒有製作,另外將臺鄉政府對劉女士回覆她所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其實政府說了等於沒說,想讓它公開的信息也沒有任何公開,完全就是打哈哈,迷糊我們的委託人。但黃曉麗律師怎麼可能會讓它得逞,黃曉麗律師再次提出政府信息公開,這次政府回覆“先前已進行回覆,不再重複作答”。這時候,黃律師開展了她的第三步。

第三步 螳螂捕蟬 黃雀在後

2017年由於劉女士不服朝陽區將臺鄉人民政府作出的回覆,黃律師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在相關證據和黃曉麗律師前前後後做的各項工作的努力之下,朝陽區人民政府完全支持了劉女士的主張,撤銷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告知書,並限期鄉政府重新作出答覆。

經歷重重波折,劉女士彷彿看到了信息公開一案勝利的曙光。而這樣一起復雜的維權案件還將持續推進下去。黃曉麗律師最後想提示廣大被徵收人的是,對於經歷過買賣、租賃等流轉的宅基地,土地權利人一定要提高權利意識,盯緊有關征收項目的進展,確保自己在土地面臨徵收時的補償權益不會被他人侵犯。(蘇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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