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贾政差点打死宝玉,为什么不用担刑责?

中国古代社会极其注重宗法身份等级,伤害与被伤害人因身份、关系甚至社会地位的不同,处理结果可能天差地别。

以《红楼梦》中贾政杖击宝玉为例。

要明确的是,贾政和贾宝玉是父子关系。是吧?嗯!

《红楼梦》里贾政差点打死宝玉,为什么不用担刑责?

1、

事情的起因十分平常,宝玉因会见贾雨村时谈吐不够潇洒,令贾政有几分不高兴;

接着,忠顺王爷的长史官到荣国府指责贾宝玉“霸占”一个戏子(宝玉的大丫头袭人语),这位优伶恰恰是忠顺王爷的“至爱”。

这令贾政又惊又怒。

再接着,同父异母的弟弟贾环诬陷宝玉强奸母婢金钏儿不成,致使金钏儿投井自尽。

贾政平时对宝玉的种种不端行为本就厌弃,至此终于萌生了处死这个“逆子”的决心。

《红楼梦》里贾政差点打死宝玉,为什么不用担刑责?

2、

从文学角度看,这一段描写情节诡谲,场面变幻,对话如闻,合情合理,极具穿透力,表现了作家那支如椽神笔的登峰造极的功力,令后世惊叹。

但是,宝玉为其叛逆大胆的行为,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百年来,读者、红迷、作家、学者常常因他们父子之间激烈冲撞而废书叹息,甚至红学大师们也卷入小说情节之中。

吴世昌就指责贾政昏头昏脑,杖责宝玉有泄私愤的成份;周汝昌对贾政责罚宝玉持十分理解的态度态度。

普通读者多指责贾政“假道学”、“食子老虎”,受恶妇赵姨娘及劣子贾环的蛊惑等。

虎毒还不食子呢,贾政是否真的要处死宝玉?

《红楼梦》里贾政差点打死宝玉,为什么不用担刑责?

3、

从书中描写看,贾政在盛怒之下,确有诛灭宝玉的念想。

首先,将宝玉的嘴堵住使其不能呼救;

然后,下死命令不许告知宝玉的祖母,这点很关键。

安排好之后,令小斯开始杖击宝玉,又嫌小厮板子打得不够狠,踢开小斯自己抢过板子来打。

贾宝玉被“打的不祥了”,门客劝说时,贾政祭出“弑君弑父”这样令人惊心的字眼来。

杜绝了门客的阻止后,他继续“咬着牙狠命盖”,最后发展到要用绳子直接将其勒毙。

这一顿毒打致使贾宝玉养了几个月的伤,后果不可谓不重。

依据现代证据学知识和一般的经验,若宝玉被杖死,至少可以得出家政间接故意的杀人的罪责。

《红楼梦》里贾政差点打死宝玉,为什么不用担刑责?

4、

唐、宋时期,不问何种原因杀死子孙的要处徒刑;违犯教令而杀死,只能比故意杀害减一等罪;子孙不违犯教令而杀的,则须负故杀的责任。

但是,元、明、清三朝情况有所变化,父母在一定条件之下有杀子权。《刑案汇览》记载一个案例:

张勇用麻绳勒死时常在外偷窃只有十一岁的儿子,依照当时的法律构成所谓的非理殴杀,只负杖一百的责任。

有些案件在现在看来几乎就是灭绝人性,但还是罪责很轻甚至没有罪责,反映出古代法律制度更重视伦理问题,而非是非问题的严重缺陷。

如在现代社会,贾政属于动用私刑,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依照故意伤害罪断罪科刑。

难怪,鲁迅说,礼教可以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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