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度太高,小米品牌屢“失火”

小米創始人雷軍在演講中曾提到,“首先,需要給產品起個好名字,清晰地表達產品,讓人一看就知道產品是幹什麼的;其次,為產品名字註冊保護商標,越早越好,越全越好;最後,一定要擁有產品名稱對應的全拼域名,最好是全球通用的.com域名。”

雷軍深知品牌保護的重要性,因而在創立小米品牌之初,即有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多個類別的“小米”商標。隨著小米手機大獲成功,成為新的國貨代表,躋身為國產手機領軍者,為了防止他人攀附小米品牌商譽,小米公司又陸續將紫米、粟米、蝦米、萬米、紅米、美米、純米、黃米、智米、易米等各種米申請為註冊商標,構建起龐大的商標帝國。

知名度太高,小米品牌屢“失火”

小米在訴訟中指出,其擁有“小米”商標專用權,並一直在手機、耳機、路由器、電視等商品上使用“小米”商標;經過多年發展,小米品牌已具備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備受消費者青睞。被告銷售的“小米”電源適配器非小米公司生產,系假冒山寨產品,其行為構成侵犯“小米”商標專用權。

知名度太高,小米品牌屢“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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