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检察院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柴油案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来源 | 宝山检察

宝山检察院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柴油案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5月22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批准逮捕。

2016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何某伙同蒲某(另案处理)在其经营的宝山区某石油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内,以加工燃料油的方式,生产、销售伪劣柴油牟利,由犯罪嫌疑人何某负责提供场地设备、收购燃料油,并在销售柴油后向客户提供发票,由犯罪嫌疑人蒲某负责生产管理、销售等。2018年3月15日,宝山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会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上址查获该非法炼油加工厂,当场缴获待销售0号柴油56吨,按销售价核定金额为20万余元人民币,经上海市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上述待销售0号柴油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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