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懷孕24 周到 33 6/7 周,有可能在一週左右會早產的話,就建議使用一個療程的類固醇(就算是破水或多胞胎亦然)。
就算是 23 周的胎兒,通常是視為無法存活的,如果有可能早產的話,只要孕婦決定出生後仍然要搶救的話,還是可以考慮使用類固醇。
34 周到36 6/7 周的孕婦,如果有可能有早產的話,也是可以考慮使用類固醇。
往期文章
韓鵬飛醫生簡介
美國婦產科醫生,醫學博士,知名醫學專家,行醫30餘年
內華達州立大學醫學博士
紐約州立大學醫學院任教
榮獲1995年南加大醫學院最佳教學獎
南加州婦產中心院長
南加大醫學院產科特別小組、合作提供高危險性產科服務
相關閱讀
閱讀更多 美國醫學博士韓鵬飛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