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严重违纪”,但如何做到“铁证如山”?

主人公档案

姓名:贾一凡

生日:1980年4月21日

户籍:浙江省杭州市

毕业院校:上海师范大学

星座:金牛座

职场代表作:曾经把一名逼走四任人力资源总监的闹事员工给顺利辞退了。

工作履历:

1.上海AB技术有限公司 人事助理

2.上海BC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人事专员

3.CD国际贸易进出口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聘经理

4.上海DE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经理

5.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总监

6.FG(中国)有限公司 亚太区人力资源总监(现任)

职场日记

前段时间,听说了个段子:甲到超市去买东西。在收银台结完账,到离收银台不远的地方核对了下东西,确定没错后,就把小票扔向了附近的纸篓,推着车就走。

乙看到了以后,就把小票捡了起来,立刻把甲拦住说:“你怎么把我购买的东西拿走了?”

甲莫名其妙:“这明明是我买的东西,怎么变成你买的了?”

乙说:“你凭什么说是你买的?”

甲很生气,说:“这就是我买的,还需要凭什么吗?你又凭什么说这是你买的?”

乙挥了挥手中的小票,说:“我有小票,我们可以核对一下,东西肯定不会错。”

甲傻眼了,大声说道:“这小票是我的,我刚扔到纸篓里的。”

乙说:“你凭什么说是你的小票?”

两人于是发生了争执,最后幸亏收银台附近的监控,帮甲保住了自己的东西。

这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跟我说这事的人却提醒我,以后要注意,各种各样的小票不要随便乱扔,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这让我联想到了劳达laboroot的咨询顾问常跟我说的:

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当具备五大意识:

☑ 证据意识(占据重要地位)

☑ 法律意识

☑ 成本意识

☑ 风险意识

☑ 妥协意识

证据问题,于我们企业员工关系管理来讲,在现阶段越来越重要,在实操中,我们常会因为证据缺失而头疼。最近,我们公司行政部门就碰到了个头疼的事情:邓肯是行政部高级经理刘娇依下属的一个主管,崔曦是他手下的员工。

邓肯这个人一直很尽责,以至于有时候对下面的员工有些苛责。崔曦呢,人有些散漫,总是抱着混的心态。今年年初他们两个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有些分歧,弄得很不愉快。当时还是刘经理出面调解,两人才握手言和。

但万万没想到,最近崔曦居然做出了发邮件诋毁别人的事,诋毁的对象就是邓肯。

员工“严重违纪”,但如何做到“铁证如山”?

用刘经理的话来讲,虽然邓肯不对,教育下属的时候说话过分了点,崔曦也不该抓住邓肯小尾巴发邮件抄送给全公司,搞得沸沸扬扬的,在公司内部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刘经理考虑了很久,觉得这种员工公司不能留。

她就找到任经理,让我们人力资源部门的同事帮忙把崔曦想个办法处理掉。任经理让刘经理把崔曦的情况梳理清楚以后,再商量怎么处理她。刘经理找跟崔曦合作过的同事谈话问她的情况。

据她周围的同事反映她本身工作就不认真,老是上班时间QQ聊天什么的,这点刘经理有几次经过的时候也看到过。另外,还有同事反映崔曦上班的时候,会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刘经理还发现,崔曦偶尔会有一两次迟到、早退,但不经常,没有旷工行为。

员工“严重违纪”,但如何做到“铁证如山”?

刘经理把这些情况跟任经理做了反馈,任经理发现很难处理崔曦,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刘经理说的崔曦的这些情况,除了迟到,其他都没有比较强有力的证据的,一般就是同事的证人证言,而据劳达老师说,同事的证人证言,就算是同事愿意出庭作证,也难以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所以崔曦的违纪事实很难认定的;

二是,对于崔曦的那些违纪行为,之前刘经理并未反馈,所以公司未进行任何处理,那么现在来处理的话,就不合理了。

刘经理听了任经理的反馈,有些急了,问道:“那她这次发电子邮件诋毁直属领导,算不算呢?”任经理告诉她:“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也有问题,真打官司了,她会否认邮件是她发的,她甚至会说邮件被人盗号了。另外,邮件内容算不算诋毁直属领导,还不好说……”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们人力资源部门现在到底在干嘛呀?”刘经理急了。任经理耐心地跟她沟通道:“不是我们为难你,而是随着劳动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我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简单粗暴的管理了。”

就拿崔曦的情况来说,你发现她平时不好好干活,混日子,就该跟她沟通,引导她纠正工作态度。至于她听不听,公司都给了大家工具,对这类员工进行规制,迟到、早退的,可以给违纪处分;

上班时间聊QQ或者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发现以后,你能留下证据,也可以给违纪处分;混日子,工作不按时完成,可根据情况,扣绩效分数或者给违纪处分……

这些工具,我们人力资源部都已经帮大家准备好了,各位领导应该要去用的。而不是平时不处理,等到受不了了,再新账旧账一起算,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对于崔曦,其实并不是没办法处理,关键是你不能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而且要注意,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让崔曦迅速离开,明天你就不想看到她,还是拖几天无所谓,就是不要花钱让她走?

一边是成本,一边是时间,甚至于还得考虑对其他员工影响,这些在崔曦这里,咱们是不可能同时获得的,我们必须有取舍。

我们也希望能够同时兼顾各方面的因素,但是由于平时咱们没注意做细工作,等到现在,想要有个方法能各方面因素都兼顾,这是不现实的。这就如同一个人,平时抽烟酗酒,熬夜不锻炼,等到病了,想着不花钱就能立刻治好疾病,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好了好了,我懂了,你就别念经了!你就告诉我,对崔曦,我们现在该咋办吧?”刘经理似乎有点怕任经理的苦口婆心,没等任经理说完,打断道。

任经理说:“最近,出去培训的时候,碰到一家知名企业的HRVP,人家给分享了处理问题员工的经验是这样的:

首先,要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

其次,可以采用“盯-关-跟”的策略。

盯,就是重点盯员工的绩效;

关,就是限制员工的“自由”,如考勤、请假、工作过程中(安排主管坐他旁边,随时指导他)等。

跟,就是对每月绩效完成的情况与员工沟通,如果不达标,让他做改善计划或帮他做改善计划,让他承诺兑现。你不妨试试!”

员工“严重违纪”,但如何做到“铁证如山”?

刘经理盯着任经理看了好一会儿,看得任经理发毛了,她才说:“你这是考验我们跟崔曦之间,谁的耐心更强啊!”任经理嘿嘿一笑,道:“这不是没别的办法了嘛!”

刘经理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然后展颜笑道:“好吧,你说的很有道理,我没法反驳你。那就看看,我们跟崔曦之间,谁心理更强大吧。”

显然崔曦的心理不如刘经理和邓肯的强大。没过多久,我就听说崔曦自己辞职走了。后来,任经理跟我说了这事,我都忍不住想夸任经理了,真是活学活用的典范啊。

不过,从这件事情中,我们也发现了公司管理层中,非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者们在本部门的员工关系管理中,还是有不少欠缺的。

所以,我让负责培训的贾游霑主管安排了一次公司的内部培训,时间安排在了今天,培训对象是公司所有的管理层以及我们部门的同事,主讲老师是从劳达laboroot请来的,地点在我司会议室,主题就是非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劳动法培训。

因为武总和钱总都参加的缘故,所以这次人很齐。学习的内容跟大家的工作相关,老师也举了很多真实有趣的案例,课程气氛很是活跃,把大家都带动起来了,都提了不少问题。

老师说的一个案例让大家印象最深:

员工“严重违纪”,但如何做到“铁证如山”?

某公司,仓库里堆放了很多重要物品,因此,每天都安排了保安部的员工在厂区里值晚班,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公司也有明确规定,保安部的保安如果在夜里上班的时候睡觉,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是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一天,公司总经理听下面有人议论,说晚上有人偷偷睡觉,于是这个总经理有一天晚上一点半到厂区去巡视,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在一楼一看大厅大堂那边值班的前台工作人员不错,然后顺着楼梯上到二楼,发现值班的岗位空着没有人,二楼另外一侧有一个咖啡厅,他发现咖啡厅里面有灯光。

推门一看,咖啡厅长沙发上,横躺着两个人呼呼大睡,这两个人就是本楼层值班的保安。总经理把他们两个叫醒,训斥了一番,并告诉他们第二天到人事部听侯处理。第二天,人事部正式通知这两位保安,公司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两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把公司告上了仲裁庭。

这个案子最终公司败诉了。为什么会败诉呢?道理其实很简单。公司在法庭上无法提供能够证明这两名员工睡觉的证据。

在庭审的过程中,两位员工不承认上夜班时有睡觉的行为,而公司除了总经理的证言外,没有其他证据。公司的总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为公司作证,在不能提供其他辅助证据的前提下,法官通常不会采纳。

员工“严重违纪”,但如何做到“铁证如山”?

记得课上老师问了大家这么一个问题:“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咱们公司,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大家的回答五花八门:

员工“严重违纪”,但如何做到“铁证如山”?

“照片有了,但怎么证明是发生在公司?怎么证明是工作时间睡觉?员工说是他的休息时间呢?”有人补充。

“拍完照片再通知公司的其他人过来,众目睽睽之下再叫醒他们,这样,人证物证俱在了。”

“嗯,处理之前,最好再让他们写个事情经过说明或检讨书……”

“很好。对于这种类似的违纪事件,大家一定要有这种证据意识,正所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老师做了最后的总结。

【劳达laboroot 为你划重点】

员工到底有没有违纪?

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很多用人单位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最后跟员工打官司败诉了,就输在证据上。

用人单位说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但在仲裁庭或者法庭上往往拿不出有证明力的证据。这就导致很多案件中,单位有理却输了官司。因此,处理严重违纪的员工,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搜集整理。

员工管理,不光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而是所有管理者的工作。各职能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之间应当通力配合,才能让员工关系管理顺畅,否则,会有不少问题、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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