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一單位工作,合同制工人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不一樣,合理嗎?

在一個單位工作,合同制工人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不一樣,確實讓人感覺不太合理。本身工作的時候,工資就要高出一大塊,退休了待遇還不一樣,為什麼會這樣?

這可能跟我們的養老金計算公式有關係。我們的養老金計算公式貫徹的原則是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

長繳多得大家都能理解,我們交費時間越長,待遇就越高,這也是所有人都認可的。當然,有些執拗的人認為退休人員待遇就應該一樣,也確實沒有辦法。

同在一單位工作,合同制工人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不一樣,合理嗎?

而多繳多得,是說我們交的錢數越高,退休待遇就越高。主要是根據我們的每個人的繳費基數有關係。

我們每個人的繳費基數是上年度用人單位發給我們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包含了加班費和年終獎等勞動報酬類的工資待遇。

也是說我們這個錢數不能隨意更改,需要按照實際工資發放。

因此一般來說,工資越高的人,他交納的保險費就越高,然後他們的退休待遇也越高。

工齡是40年的社平工資交費的工人,退休待遇可以拿到70%的社會平均工資。

但是我們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和個人都願意按照60%最低交費基數來繳費,這樣的話,同樣40年工齡,他們退休拿到的待遇也就50-55%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退休待遇低了整整30%。

如果我們不考慮多繳多得的話,大家就沒有交費的積極性了,我們的養老保險也會流於形式,慢慢缺乏活力,大家的退休金只能越來越低,滿足不了基本的生活需要。

國家在每年調整退休工資的時候,也會重點照顧低收入群體,雖然長的金額不如高工資的收入多,但相對來說增長比例要高得多。比如2018年上海的調整方案,基本退休金是1500元的退休工人,增長幅度是8.1%,而我們上海的平均增長幅度不超過5%。

同在一單位工作,合同制工人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不一樣,合理嗎?

這也是國家在兼顧公平的基礎上,做出了一些努力。

對於我們普通的勞動者,希望我們不斷提升自己的勞動技能,熟練自己的各項能力,這樣我們才能夠更多的獲得勞動報酬。如果我們的能力比正式工人更高,或許我們可以通過跳槽或者應聘等方式獲得更高的勞動報酬。等待或者認命一般解決不了問題。

同在一單位工作,合同制工人和正式工退休後待遇不一樣,合理嗎?

希望我們國家的工資待遇越來越公平,我們大家的生活福利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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