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墳山糾紛之“小火瓶”紀念權屬歸誰?

“小火瓶”紀念權屬歸誰?墳山佔地怎處理?

——太平司法所巧調解,一案兩事同結案

2018年清明節後的某一天,太平司法所接到浮田村支書打來的電話,反映該村有一起“離奇”的墳山糾紛案,要求太平司法所派員協助調處。

离奇坟山纠纷之“小火瓶”纪念权属归谁?

太平司法所所長周虹武在浮田村村委召集雙方進行調解

司法所工作人員與村幹部召集雙方當事人到現場勘驗調解時,其中一方饒姓當事人稱:該墳地是饒姓的原祖墳地,幾年前已遷移了主墳的“金埕”,但還有兩個小“火瓶”(即三百年前用來裝骨灰的小罐子)沒有遷移,對方祝姓的村民於去年在饒姓原墳墓位置新修建了一座墳墓,並將那兩個“火瓶”佔為己有,要求對方歸還。

离奇坟山纠纷之“小火瓶”纪念权属归谁?

到糾紛的墳山現場進行勘驗

另外,祝姓村民修建墳墓時佔用了饒姓的耕地,要求對方拆除墳山拜臺,歸還土地。而另一方祝姓當事人稱,饒姓遷移祖墳已經好幾年,祝姓於去年在這裡新修建墳墓,在修建過程中,確實在饒姓祖墳“后土”附近處發現兩個小“火瓶”,如果是饒姓的為什麼當時遷墳時沒有一起遷移,而且饒姓也沒有證據證明“火瓶”是他們的,沒有理由歸還給饒姓安葬紀念。因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且分歧較大,而且涉及歷史遺留問題,當時調解未果。

後司法所工作人員深入調查瞭解到,過去三、四百年前,本地曾經盛行人去世後進行火化,後用小罐子又稱“火瓶”盛裝骨灰安葬進行紀念的習俗。隨著時間的推移,“火瓶”安葬的墳山基本上沒有人祭拜紀念了,屬自然流失現象。現在的人發現“火瓶”有的置之不理,有的會拿去重新安葬紀念。調查瞭解到這些情況後,調解員於2018年5月22日再次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調解會上,雙方當事人都認可了“火瓶”的產生、紀念和流失現象,再通過深入瞭解,發現雙方當事人的爭議焦點其實“醉翁之意不在火瓶

”,只是以火瓶為藉口爭議該處墳山的位置,瞭解了事實之後,調解員指出,既然饒姓已於幾年前將祖墳遷移,並且這幾年並沒有再在此處重新修建墳墓,現祝姓已在此處修建了新的墳墓,再讓祝姓遷移墳墓,於情於理不合,雙方最好各讓一步,和平解決。然後,調解員分別做雙方代表的工作,從情從理出發,最終使雙方達成共識,饒姓同意不再爭議這兩個“火瓶”的權屬,讓祝姓當事人拿去安葬紀念,因祝姓的墳山佔用了饒姓的耕地,祝姓也同意對饒姓進行適當的補償。至此,該起墳山糾紛順利調結,雙方握手言和。

离奇坟山纠纷之“小火瓶”纪念权属归谁?
离奇坟山纠纷之“小火瓶”纪念权属归谁?

雙方握手言和,並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蓋上手指印。

离奇坟山纠纷之“小火瓶”纪念权属归谁?

圖文:周虹武 黎珏汛(藤縣司法局太平司法所)

審核:黃橋生

出品:中共藤縣太平鎮委員會

藤縣太平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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