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非常重視人的名字,在取名字方面也有許多的講究。而且,他們的命名方式與現在不同,一個人不僅有姓有名,還要另外取字和號。
古人的名、字、號之間有怎樣的區別和聯繫呢?
何謂名、字、號?
古時候,一個人出生三個月後,長輩會給他起第一個名字,這就是“幼名”。
等到他長大成年之時,就要在名之外另取一“字”。
《禮記·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
古人看來,一個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長輩面前才能使用,而“字”是用來在平輩或晚輩間稱呼的。
走入社會之後,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稱他的字而不是名。
文人雅士,常常會為自己取個“別號”,在文章唱和時作為代稱,也可以用來自稱。
所謂“名以正體,字以表德,號以寓懷”,此三者包含著個人的全部品格。
古人怎樣取名?
每個人的名都將跟隨他一生,因此取名是一件非常值得重視的事,春秋時代還制定了取名的原則
“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左傳·桓公六年》
信,指的是人與生俱來的一些標記和特點,比如特殊的胎記、相貌等。《紅樓夢》中賈寶玉因含玉而誕,故名為“寶玉”。
義,指的是某人出生時伴隨的祥瑞現象。
象,是以相似之物來命名。孔子名“丘”。
假,是指假託萬物之名。孔子兒子出生時,魯昭公送給他一條鯉魚,於是他就給兒子取名“鯉”。
類 ,指的是可以取與父親相似的名字。
取名的六條禁忌
古人還提出了取名需避開的六條禁忌,分別是: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
如果人名與這幾樣東西重名,會造成諸多不便。晉國的僖侯名為“司徒”,宋武公名“司空”,就廢了司徒、司空這兩個官名,而魯獻公名“具”,武公名“敖”,就廢了具、敖兩座山的山名。
從宋朝開始,取名的講究就更多了,家族輩分、生辰八字、生肖屬相等都納入了考量的範圍。著名歷史學家陳寅恪,在家中排“恪”字輩,他出生在寅時,因此取名“寅恪”。
古人的名字中,流淌著家族的血脈傳承,寄託著長輩的殷殷期望,象徵著人的身份、地位,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重要依託。
古人的字有什麼講究?
古人的“字”是“名外之名”,字數上可以取1-2個字,大多數情況下,字的選取與名有一定的聯繫。說起名與字的關係,大約有以下幾種:
並列,名和字的意思相同的並列關係。如屈平,字原,古語中“廣平曰原”;孟軻,字子輿,軻、輿都是車的意思。
輔助,是指字和名意思相近,可以互為補充。如陸機,字士衡,機、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
矛盾,字和名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而晦則是黑暗的意思。
補充,字與名意思順承、互為因果。如趙雲,字子龍,《周易》有云:“雲從龍,風從虎。”意思相順。
引申,如李白,字太白,太白指太白金星,是對白字意義的延伸。
別號怎樣取?
相比名和字,古人別號的選取顯得更加自由,無論是字數、個數還是字詞的選用,都沒什麼限制。
別號一般是文人雅士之間用來互稱或自稱的,多寄託主人的情懷、品格、興趣愛好和生活經歷等,是人生追求的體現。
如蘇軾號“東坡居士”,居士表明他信仰佛教,他曾在黃州城東打理過的一片荒地名為“東坡”。
有時候,也可以用人的官職、故鄉等為號,比如王維的號“王右丞”,柳宗元的號“柳河東”。
帝王、士大夫等死後還被冠以“諡號”、“廟號”,也是別號的一種。如“秦穆公”、“范文正公”、“曾文正公”之類。
傳統中國人的名、字、號考究頗多,既表現了泱泱大國的文明禮儀,也展現了古人的文化意蘊、生活態度。瞭解這些講究,閒來無事時,可以為自己取個別號,不僅怡情養性,更在方寸之間,自成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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