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愛民的皇帝,又是惡魔的化身 這些酷刑看著就害怕

既是愛民的皇帝,又是惡魔的化身 這些酷刑看著就害怕

古代的酷刑是很多的,例如凌遲,車裂,剝皮。一般酷刑是不怎麼用的,除非是有謀反等大逆不道的罪名的時候,酷刑才被用上,皇帝一般也不怎麼用酷刑。但是,也有個例,有一個皇帝就喜歡用酷刑,當然呢,也不是這個皇帝很變態,他也是一個愛民的皇帝,他呢,這樣做是為了震懾貪官。廢話不說了,我們就來聊一下這位牛逼人物的酷刑吧。

既是愛民的皇帝,又是惡魔的化身 這些酷刑看著就害怕

剝皮,即把人皮剝下來,六朝之前只是剝人臉皮,明初也是斬首之後再剝皮,但明代後期就發展成活剝。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頭部,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既是愛民的皇帝,又是惡魔的化身 這些酷刑看著就害怕

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這算是輕的。明末時候,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蹄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貼加官,它一出手不會置人於死地,但是絕對讓人想要一死了之。貼加官主要是審訊手段,由司刑職員將預備好的桑皮紙揭起一張,蓋在犯人臉上,司刑職員嘴裡早含著一口燒刀子,使勁一噴,噀出一陣細霧,桑皮紙受潮發軟,立即貼服在臉上。司刑人員緊接著又蓋第二張,如法炮製。犯人先還手足掙扎,用到第五張,人不動了,司刑人員如釋重負地舒了口氣。走上前去,細細檢視,那五張疊在一起,快已乾燥的桑皮紙,一揭而張,凹凸分明,猶如戲臺上“跳加官”的面具。大多數的犯人剛開始的時候就會疼痛難耐,馬上會交代自己的罪行。所以,這樣的刑訊逼供方法成功率極高,你就是沒犯法,也得認了,否則嚇也把你嚇死。

凌遲,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元代時定為死刑一種,規定代規定受刑者要割一百二十刀,明代時則規定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清代則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幾類。雖然要割的刀數不同,但都規定如果受刑者在割完數額之前死亡的,行刑者也要受刑,以至於發展成“死刑的藝術”。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