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Ⅰ期
急性發病,該期病情可持續1-7天。患兒的表現是:一側髖關節疼痛,疼痛呈間斷性發作,且於夜間加重。少數該病患兒可伴有膝關節疼痛,但行走時無明顯跛行。醫生深按患兒的髖關節區時,患兒有壓痛感,並在髖關節屈曲外展時疼痛明顯。
2第Ⅱ期
該期的病情可持續8-40天。與第1期比較,該期患兒疼痛發作時每次持續的時間較長,行走時可見明顯跛行。此期進行體檢時可發現患兒的髖關節區飽滿,壓痛明顯;患兒患肢屈曲、外展、外旋時與正常肢體不同,有畸形,4字試驗陽性。
3第Ⅲ期
該期的病情可持續40-90天。此期患兒的疼痛非常嚴重,即使休息,疼痛也不能緩解。患兒可出現屈髖、跛行或不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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