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女可就近入學!市政府發佈租賃新政

租房一族迎來福音。

近日,鄭州市人民政府頒發《鄭州市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暫行辦法》,自2018年5月18日起施行。

通過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來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一、政策要點

房源:

本暫行辦法所稱 “安置住房”是指已列入鄭州市大棚戶區改造計劃,滿足居民自住需求以外的待建、在建或已建成的安置住房房源。

群體:

優先面向公租房貨幣化保障對象和新進人才等群體進行租賃;

可享受落戶等公共配套:

承租人,可享受辦理承租方落戶、公積金提取、衛生計生、子女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務優惠措施;

出租方式:

籌集的安置住房,可由國有房屋租賃平臺公司統一對外租賃並管理,也可與社會上信譽好、實力強的專業化房屋租賃企業進行合作,交由其進行統一管理。

二、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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