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也須防破產

在西方國家,如果因個人財務管理不善導致負債太多,沒有能力償還,便可以申請破產。在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破產已不是什麼新聞,但個人破產似乎還有點陌生。其實,如果個人負債太多、因擔保等原因間接負上債務或出現重大投資失誤,導致家庭資產為零或負數的時候,事實上這個人已經“破產”了。並且目前達到這一標準的人絕非少數,只是我國目前還沒有關於個人破產的法律,而無法形成名義上的破產罷了。

小張是一家國有企業的員工,年初,一個老同學因辦貸記卡提出讓他提供擔保。小張當時認為,卡是同學自己辦的,即使出現透支,銀行也會先找辦卡人要賬,擔保只不過是銀行規定的手續而已,於是便在辦卡協議上籤了字。此後,這位同學惡意透支,最後攜款不知去向。無奈之下,銀行將作為擔保人的他起訴到法院,並凍結他的存款和房產,用於償還透支款。他頓時從令人羨慕的國企員工成了身無分文、無家可歸的“流浪漢”,用他自己的話說:“因為不當擔保,我已經徹底破產了!”由此可見,盲目理財、輕易負債、不當擔保都有可能造成個人的“破產”。

過度負債累及家庭生活

個人理財也須防破產

前幾年,“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而貸款消費曾一度流行,許多人便抱著“不貸白不貸”的心理而“先花了再說”,結果一些貸款數額較大、盲目超前消費的貸款者,貸款花得差不多以後,還款的巨大壓力日漸顯現,全家只得“勒緊褲腰帶過日子”。同時,如果因意外造成家庭收入驟然減少,而無力償還貸款本息,弄不好還會被銀行告上法庭。因此,消費貸款應量力而行,還款能力差、對自己的未來收入不樂觀的人不應選擇貸款消費。如果因購房等正當需求,貸款額度也應注意每月還款額不超過月穩定收入的40%,負債總額不要超過個人淨資產。

盲目炒股使得血本無歸

個人理財也須防破產

如今股票市場日趨規範,但是在規範過程中不時會暴露出一些“地雷”,如果盲目炒股,弄不好就會被地雷“炸傷”。在某企業從事財務工作的小李非常痴迷炒股,但他既不懂技術指標,也不看公司業績,而是整天跟著各種“利空”、“利好”消息搏殺。他聽說一隻叫世紀**的股票長莊入住,估計有較大的上漲空間,於是他掏出全部積蓄,又從朋友處借了10萬元,全部買成了這隻股票。誰知後來這隻股票出了問題,突然連續11個跌停,面對巨量的賣盤他根本無法止損。這不,23塊錢買的股票,跌得還剩5塊多。到了這種地步,就是砸鍋賣鐵也還不起賬,朋友為此反目成仇,他也只能東躲西藏、四處遊蕩。

不當擔保造成債務纏身

個人理財也須防破產

近年來,人們在辦理信用卡、住房貸款、個人消費貸款、貨物賒銷等經濟活動中,往往需要找擔保人,但是和前文所說的小張那樣,如果對擔保所承擔的責任不瞭解,或礙於情面盲目擔保的話,將有可能給個人或家庭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因此,廣大居民對各種擔保應慎之又慎。如果他人請你提供經濟擔保,應首先考慮擔保的責任和後果,詳細閱讀擔保責任說明,同時要對被擔保人的償債能力、信用情況進行必要的瞭解,切不可盲目從事。像小張這樣,自己一分錢也沒有花卻當了“替罪羊”,造成傾家蕩產實在太不值得。

民間借貸成為吃人老虎

個人理財也須防破產

近年來,銀行存款利率不斷下調,加上利息稅的開徵,使儲蓄存款的收益越來越小,所以民間借貸在一些地區日漸活躍。某事業單位一位職員,平時省吃儉用,加上雙方父母的幫助,終於攢夠了一筆買房的積蓄。這時一位老同學找上門,說因做生意想借點錢用,答應兩個月即可奉還,並許諾以二分利計算利息。這位職員當時考慮利息比銀行存款高好幾倍,且時間不長,便將6萬元積蓄全部借給了同學。三個月過去了,單位開始房改需要交房款,可這位老同學已不知去向。因為家中已毫無分文,眼睜睜錯過了房改交款期,最後被單位勒令限期搬出,加之妻子天天埋怨、哭鬧,這位職員一氣之下喝藥自盡———民間借貸風險很大,不只是“破產”的問題,弄不好連命都會搭上。

看來,個人破產並非離我們很遠,因不當理財等因素造成的“資不抵債”或“一貧如洗”會嚴重影響家庭的生活質量。所以,加強風險防範意識,科學打理家財,有效防範個人破產應引起廣大居民的重視。

撰稿人: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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