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红酒产业能挣钱?144名芜湖人被骗428万余元

9名被告一审最高获刑14年

投资红酒产业能挣钱?144名芜湖人被骗428万余元

时隔半年,集资诈骗“冰山”再露“狰狞”一角。芜湖中老年投资群体中的“知名”公司“源生源红酒”再遭“揭皮”。5月29日上午,“吉林源生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资诈骗大案在镜湖区法院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宋玉等人以虚构红酒产业投资,诈骗144名投资人入股共计428万余元,9名被告人因犯集资诈骗罪均获重刑,最高获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据悉,本案被骗的144名受害人中,60岁以上老人计114人,约占全部集资被害人的80%。

经镜湖区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被告人宋玉在吉林省长春市注册成立了吉林源生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活动,是一家空壳公司。被告人宋玉与许远怀(另案处理)、同案犯张子东、张玉艳为实施集资诈骗犯罪活动,于2015年10月在芜湖策划成立了源生源公司芜湖分公司。该公司租赁侨鸿写字楼1409室作为办公地点,吴智明、郑义、翟兆芳先后担任公司负责人,张子东、张玉艳负责对外招聘、培训业务员,先后招聘了同案犯尹建、计增辉、石义雄等人担任公司业务员。

2015年10月18日,源生源公司芜湖分公司开业,各共同犯罪人使用虚假姓名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虚构源生源公司经营草莓大棚、有机肥厂,生产红酒,建设恒温仓储库等项目需要资金投入,以投资人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在我市人口密集的超市、广场散发公司宣传册,并通过召开投资大会等方式宣传,吸引中老年人到公司投资,以高额回报诱骗投资人投资,如承诺投资7000元,3个月后能拿到10000元和几百元利息。

2016年3月,为欺骗投资人继续投资,被告人宋玉及许远怀安排尹建带领少数被害人到吉林市永吉县关家村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但实际上其所考察的红酒厂、恒温仓储库、草莓大棚均处于停产状态,且这些经营项目亦不属于吉林源生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被告人通过虚假宣传取得集资被害人的信任,被害人被骗后,采取缴纳现金、刷POS机等方式进行“投资”,被告人杜敬国会出具收据以及微股加盟合同书给集资被害人,而每日所收投资款当即被按比例私分。

2016年3月底4月初,由于部分被害人多次到公司催讨集资款,上述各共同犯罪人相继逃离公司。据统计,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间,被告人宋玉等人骗取144名集资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284500元。

镜湖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宋玉、张子东、张玉艳、吴智明、翟兆芳、郑义、杜敬国、尹建、石义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非法集资4284500元,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损失数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为打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制度以及保护公民财产权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镜湖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条,判决被告人宋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张子东、张玉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吴智明、翟兆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杜敬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郑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尹建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石义雄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还判决:在案扣押的、被告人退缴的赃款发还各被害人。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出违法所得,退还给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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