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縣人民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系列報道:高效執行獲當事人稱讚

合浦县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报道:高效执行获当事人称赞

“原以為這筆錢要不回來,沒想到黎法官這麼快就幫我拿回來了,真是太謝謝了。”5月29日,一位來辦理結案手續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廖某拉著合浦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黎法官的手感激地說。

執行雙方當事人是街坊鄰居。2014年11月,被執行人包某夫婦以裝修房子為由向申請執行人廖某借了7萬元。此後,被執行人包某夫婦僅支付了兩次利息後就沒再還錢。

廖某多次催促包某夫婦還款無果,無奈於2017年1月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包某夫婦歸還廖某借款本金7萬元及該款利息。判決生效後,包某夫婦仍不履行還款義務。

受理執行案件後,承辦該案的黎法官迅速採取網上查控等措施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經多方查找發現被執行人包某夫婦名下分別有銀行存款可供執行,但分佈於三個不同的銀行。為避免扣劃財產時,被執行人將其餘款項轉移,黎法官安排執行幹警兵分三路同時前往三個銀行採取劃扣措施,終於成功扣劃三個銀行的存款共計105140元。

截至劃款當天,執行標的額應為129199元。念及鄰里之情,廖某表示扣除執行費後把扣劃的款項給她後案件就此了結,其餘款項她主動放棄。

“廖阿姨,你腿腳不便,如果實在不便過來法院簽字,我們可以安排工作人員送到家裡給你簽字。”

“怎麼能不來,我自己來籤,不用你們再跑一趟,而且我還要當面感謝你們呢。申請執行之後不到20天,這筆錢就回到我手中了。”

“不用謝,這是我們作為執行法官的職責所在,盡心盡力儘快讓生效判決得以履行,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文章出處:合浦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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