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向法院交多少訴訟費?

起訴離婚要向法院交多少訴訟費?

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會首先審查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查看原告主張需要分割的財產數額。如果沒有財產可分割或者只籠統地寫“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的話,則立案法官會按照簡易程序的收費辦法來定。目前,在北京地區起訴離婚時,訴訟費通常是七十五元。(在外地會有變化,比如本律師在湖南常德地區辦理過一起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離婚案件收費為三百元,並且還另收二百元所謂的法院辦案汽油費)。如果你在起訴書中寫明瞭財產數額,則立案法官會套用國務院頒佈的《訴訟費交納辦法》來計算,即:“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當然,憑多年的辦案經驗,本離婚律師建議大家對夫妻共同財產籠統地寫比較好,雖然在審理過程中,法官會查明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但也沒關係,具體原因在離婚訴訟中體會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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