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家長放兒童節假”體現企業擔當

兒童節很多家長表示會想辦法陪孩子一起玩耍。“考慮到員工低齡子女兒童節沒人陪伴,公司決定今年6月1日,至少有一名子女年齡在14週歲以下(含十四周歲)的在職員工,公司予以放假1天,讓他們回家陪伴孩子。”近日,杭州娃哈哈公司的這則放假通知在網上火了,引得很多網友轉發、跟帖、評論。網友稱,兒童節家長放假是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5月31日《重慶晨報》)

兒童節,家長能不能放假一天?很多單位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而娃哈哈集團則突破了這個“傳統習慣”,人性化的“給大人放兒童節假”。雖然國家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是企業的主動擔當也是責任的體現。

六一兒童節各地都在積極準備。讓我們欣慰的是,一些地方將“留守兒童的兒童節”放在了重要位置。最近這幾天,在媒體上就看到了很多策劃活動:為留守兒童當一天媽媽;留守兒童快樂大本營;和留守兒童一起吃頓飯。這些活動,體現出政府的關愛,社會的關心,志願者的濃情。

但是,來自政府,來自社會,來自愛心的關愛再多,也不可能取代父母在孩子心中的位置。去年兒童節,徐州公益部門組織開展了“給留守兒童做爸媽”活動。大多數留守兒童跟著“臨時父母”回家過兒童節了,可是有一位孩子卻死活也不願意前往。他哭著說:我不要“假媽媽”,我要“真媽媽”。

固然孩子喜歡遊戲,孩子喜歡吃喝,孩子喜歡新衣。可是,這不是兒童節全部的內容,也不是兒童節最不能缺少的內容。最不能缺少的是父母的陪伴。我們關注“留守兒童的兒童節”,更需要思考的是:能不能減少“沒有爸媽的兒童節”?也就是說,能不能儘量滿足孩子的訴求,讓父母陪著孩子過一個快樂的兒童節。對於“留守兒童的兒童節”來說,最好的禮物是爸媽能夠回來。

對於政府而言,需要提出一個明確的導向,要鼓勵用工單位進行人性化的假日製度管理,讓用工企業專門為家裡有留守兒童的職工放1-3天假期,讓他們從外地返回家鄉,陪孩子過一個兒童節。可以推廣“陪伴假”、“父母兒童節假”等制度。對於用工企業來說,需要有柔情的心態。去年,湖南一位需要住院手術的女孩,就大膽的給爸爸所在公司的董事長請假,讓爸爸回家陪著自己做手術。人家這家公司就因此給職工放假了,而且有12歲以下孩子的職工,都能在每年的5月20日享受一次“陪孩子假”。這樣的柔情休假值得推廣。

當然,我們還可以讓職工利用帶薪年假、探親假,去陪著孩子過一個快樂的兒童節。“留守兒童的兒童節”不該是“沒有爸媽的兒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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