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山法院執行法官遠赴深圳財付通有限公司,依法對被執行人黃某存放在財付通賬戶內的8000多元存款進行了扣劃,成功執行了該院首例互聯網支付平臺存款扣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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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在執行陳某與黃某餐飲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連山法院多次查詢被執行人黃某的財產,發現黃某的銀行存款除每月工資收入外,寥寥無幾,連山法院執行局只能凍結黃某每月工資。
近日,在網絡查控系統不間斷的查詢下,執行法官發現黃某在騰訊公司旗下財付通賬戶內竟有8000多元存款。但網絡查控系統尚未對財付通覆蓋線上凍結、扣劃功能,為避免被執行人再度將財產轉移,執行法官經過多方諮詢,迅速掌握了劃撥此類存款的程序和步驟,並即刻驅車奔赴深圳財付通有限公司,劃撥被執行人黃某賬戶內的所有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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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
這是連山法院在執行中,第一次發現被執行人在互聯網支付平臺中的存款,這次成功執行,為以後執行此類案件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傳統銀行存款的執行程序,為大多數人瞭解和熟悉,將錢存入傳統銀行賬戶,隨時都有被法院凍結或劃撥的可能。
對此,法官表示,互聯網金融賬戶內資金同樣屬於個人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從事信用業務的金融機構,也有協助法院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財產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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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清遠日報
通訊員︱黃海欣 陳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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