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加多宝还能争得过王老吉吗?

当你发现最近头皮屑较多,很有可能想到的是去买一瓶海飞丝;

当吃火锅的时候,习惯性怕上火会点几罐加多宝或者王老吉。

这就是品牌定位的神奇力量。

我们正处在一个过度传播和产品爆炸的时代,如何使你的品牌在潜在客户的心智中与众不同。

毫无疑问就是要先做好品牌定位。比如加多宝,制定了品牌定位战略,将其定位为预防上火的饮料,并且确立了“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如今,这句广告语也是红遍大江南北,加多宝也与王老吉一起成为凉茶界的标杆。

没了“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加多宝还能争得过王老吉吗?

“定位之父”特劳特也认为,在我们这个传播过度的社会里,当下游戏的名字就叫定位。而且,只有玩得更好的人才能存活下去。

然而,不幸的是有人却想要了加多宝的“命”?!剥夺加多宝这句红遍大江南北的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认为由加多宝方面2012年以"王老吉有限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含误导性描述,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发布相关判决书。

没了“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加多宝还能争得过王老吉吗?

王老吉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及第11064135号"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决定(简称被诉决定),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没了“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加多宝还能争得过王老吉吗?

其上诉理由是:"怕上火喝加多宝"系王老吉公司独创的商标组合,具备商标的显著性,用在指定商品上不会使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等特点产生误认,已经由广告语演变为品牌标识,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应当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评审委员会、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服从原审判决。

判决称,诉争商标"怕上火喝加多宝"可以拆分为"怕上火喝"和"加多宝"两部分。"王老吉公司"亦认可"怕上火喝"原为广告语,相关公众会认为是对产品功能的宣传性用语,可从字面意思理解为"如果担心上火,就喝……"的含义,表示该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会具有预防上火甚至去火的医疗、保健功效。

没了“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加多宝还能争得过王老吉吗?

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品;医用糖果"等商品上,会使相关公众联想到食用带有诉争商标的上述食品,会具有预防上火甚至去火的医疗、保健功效,但是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生产的上述商品具有预防上火甚至去火的医疗、保健功效,故"怕上火喝"之用语有误导公众之虞。

没了“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加多宝还能争得过王老吉吗?

在互联网营销大行其道的今天,也许“定位”理论略显古老,它的有效性也遭受质疑。但是,你能想象到失去了“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定位的加多宝,他以后的品牌推广之路又将何去何从?也许并不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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