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劍」惡意轉移拆遷補償款,被執行人被刑拘

「亮剑」恶意转移拆迁补偿款,被执行人被刑拘

夫妻二人欠債千萬,

拒不執行被布控、被拘留,

卻不知悔改,

惡意轉移百萬拆遷款,

終被公安立案偵查並刑拘,

面臨牢獄之災。

「亮剑」恶意转移拆迁补偿款,被执行人被刑拘

王某、張某系夫妻,富陽春江街道臨江村人。2016年6月22日起,富陽法院陸續立案執行王某及妻子張某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合計13件,執行標的達到了1376餘萬元及利息。

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依法向王某、張某發送執行通知書和財產申報令,並多次前往兩人家中張貼執行傳票及督促執行公告,要求其向法院申報財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兩被執行人未按通知指定期間到院,也沒有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

富陽法院多次查控張某、王某名下的財產,兩人除了名下位於富陽春江街道臨江村的房屋(集體土地性質)一幢外,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無財產,人又下落不明,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亮剑」恶意转移拆迁补偿款,被执行人被刑拘

2017年8月份開始,富陽區春江街道臨江村因規劃需要陸續開始拆遷。收到消息的富陽法院執行人員,第一時間前往轄區街道瞭解相關情況,並調取王某戶整村搬遷補償(調產安置)協議書。調查中,執行人員查明,被執行人王某及妻子張某所有的位於富陽區春江街道臨江村的房屋涉及拆遷,於2017年8月6日已由他們的女兒王某某簽訂整村搬遷補償(調產安置)協議書。經進一步深入調查,執行人員還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夫妻因知曉自己在法院有多起執行案件,便在王某授意下,將戶主名稱變更為其女兒王某某,同時將所涉拆遷款項打入王某指定的案外人李某名下,以規避執行,合計打入案外人李某賬戶內的拆遷款達到140萬元。後對於該筆拆遷補償款,在被執行人王某的授意下,又轉入張某、劉某、董某等多人賬戶,對於本院生效法律判決、裁定確定的還款義務,王某及妻子張某熟視無睹。

富陽法院隨即於2017年9月1日對被執行人王某採取公安布控措施,後經諸暨市公安局協助控制到案,並由諸暨法院協助對被執行人王某採取司法拘留15天強制執行措施,後富陽法院又於2017年12月18日

再次對其司法拘留15日。

「亮剑」恶意转移拆迁补偿款,被执行人被刑拘

司法拘留之後,王某及妻子張某的態度並沒有轉變,仍未前來法院履行相關義務。鑑於其在明知自己有多起作為被執行人案件未履行完畢的情況下,仍通過變更戶主、指定匯款等方式,將房屋拆遷補償惡意進行轉移,情節嚴重,且已達到法院無法控制從而實現其規避執行的目的,已致判決、裁定無法執行,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近日,富陽法院在將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張某已被刑拘,王某因外逃正被公安網上布控,等待兩人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亮剑」恶意转移拆迁补偿款,被执行人被刑拘

當前,伴隨著城市有機更新,我市很多區域及村鎮面臨拆遷。以往由於被執行人名下房產多為宅基地房屋,難以處置,許多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而進入終本程序的案件,隨著被執行人所在地區的拆遷就有了新轉機。

此種形勢下,法院在第一時間與相關拆遷指揮部對接,做好涉拆遷被執行人名單梳理的同時,也希望申請執行人積極瞭解被執行人所在鄉鎮、街道的拆遷進展情況,同時將掌握的拆遷線索及時提供給法院,做好配合工作。

在此,我們也要告誡廣大被執行人,凡是涉及房屋拆遷可取得補償款項的,應及時向法院如實申報拆遷所得收入,依法配合執行。任何惡意串通讓他人代領款項逃避執行或領取款項挪作他用拒不執行的行為都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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