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前抵扣進項稅?別琢磨這種“好事”了!

6月5日開的銷項發票,客戶6月納稅申報期之前是否可以抵扣認證,並算5月的進項稅。

想提前抵扣進項稅?別琢磨這種“好事”了!

這個問題要放在以前,想都不用想,肯定是不行的。

因為每個月底之前認證通過的才能算當月的進項,次月認證的只能算次月的了。你6月開的發票,再怎麼也不可能拿到5月31日之前認證。

但是自從勾選系統上線後,情況就有所變化。

納稅可以在次月申報上月增值稅之前勾選認證發票,並放到上月期間去抵扣。

什麼意思呢?也就是你6月15日之前還可以勾選發票,並且放在5月這個期間。

有些愛思考的朋友就開始打算盤了。我5月進項稅不夠,但是6月申報期前能取得一些供應商6月新開的進項發票,那我是否可以像文章開頭的說法一樣,把6月開具的發票勾選到5月抵扣?以此達到5月不產生稅款的目的?

群裡這位朋友還說她們專管員還覺得可以,還好群友很多都有實踐經驗,紛紛告訴她不行。

想提前抵扣進項稅?別琢磨這種“好事”了!

這個問題其實不用想,當然不行。

首先我告訴你,勾選系統就不會同意,這個在你完成5月申報之前,系統是直接屏蔽了6月開具的發票的,什麼意思,也就是你選擇發票範圍的時候,根本選不到6月的發票。只能把範圍內定義到5月31日。

這個你可以自己去勾選系統驗證一下。

然後從原理上來看也很容易理解,憑什麼6月發票銷售方都還沒報稅,你就可以勾選抵扣在5月,銷售方還沒交,你就開始抵,你這樣國家不是給你墊付稅款了嗎?

所以,別想這些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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