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方案》全面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我市出台《方案》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我市出台《方案》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市教育局聯合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了《定西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對校外培訓機構非法違規辦學和中小學教師參與校外培訓等情況進行專項治理。

本次專項治理是全國性的統一治理行動,旨在優化立德樹人環境,依法治理擾亂教育秩序,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違法違規行為,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本次專項治理行動分排查摸底、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專項督促檢查四個階段。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糾工作將於6月底前完成。具體治理任務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市教育局在本次專項治理行動中設立了舉報電話和郵箱:0932-8221753,[email protected]。各縣區教育體育局也將公開反映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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