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开展“春季提升行动”交办问题整改及夏季“两业”攻坚第一次督查

为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春季提升行动”中发现的“七改四有”未落实、识别及退出不精准、村级档卡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整改成效及夏季“两业”攻坚摸排澄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6月7日,唐河县开展 “春季提升行动”交办问题整改及夏季“两业”攻坚摸排澄底情况进行第一次督查。

本次督查为期3天,县脱贫攻坚责任组成员和县脱贫办抽调业务骨干共同组建20个督导组,由20个指导组组长带队,深入全县22个乡镇(街道),114个行政村、6个社区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2018年第二季度对各乡镇(街道)排序的重要依据。

此次督查采取“访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相结合的办法,非贫困村(贫困村)访谈2-3人(脱贫责任组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及村党支部书记),了解该村“春季提升行动”问题整改及夏季“两业”攻坚摸排澄底、组织实施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查阅村级必备档案资料、摸排澄底问题清单、“春季提升行动”期间村组两级民主评议记录及公示照片、“十类户”台账及一户一档佐证资料等;夏季“两业”攻坚摸排澄底登记表、汇总表。实地查看村容村貌整治情况,是否存在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等脏、乱、差现象;查看行政村上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作用发挥情况。每村走访10户,重点了解识别及退出准确率,“春季提升行动”发现问题初步整改情况,夏季“两业”攻坚摸排澄底情况等。

对督查和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在“春季提升行动”中未上报或在本次督查范围内上报的问题未整改落实,将参照《“春季提升行动”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同时,督查组要对督查结果负责,坚持标准规范,深入查找问题,严禁打人情分,确保督查结果真实科学,经得起复核复查。对督查组督查过的行政村,在县级复核、市级“春季提升行动”交办问题整改督查及以后各级督查、考核、评估中被发现同一问题,而督查组未发现的,视情况对督查组组长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如果发现督查组在督查中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包庇隐瞒等问题,将从重进行责任追究。

督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严禁铺张浪费,一律吃工作餐,严禁饮酒,严禁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收受任何礼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泄露考核工作任何信息,不得要求乡村两级提供与督查无关的数据和资料,不准对督查情况及结果进行评论、表态、定性和反馈。(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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