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2018年6月14日,安顺市七眼桥镇仁岗村的31岁男子叶某某因为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被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依法送进了行政拘留所。
男子酒驾被查,现场拿不出驾驶证
06月09日晚,直属二大队在龙青路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汪小龙在对一辆号牌为GME5xx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在说话时有明显的酒精味散发,且无法提供驾驶证。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显示其每100ml呼气中含有酒精33.9mg,已经属于饮酒后驾驶。据该名驾驶人交代,自己名叫叶某某,是七眼桥镇人,刚刚和朋友在顺城壹号吃饭时喝了一些啤酒,现在准备开车去位于青苑路的欢歌KTV唱歌,没想到刚到龙青路就遇到交警查车了。
为何拿不出驾驶证?这不是他第一次酒驾!
面对民警的检查,叶某某无法提供驾驶证,民警遂使用其身份证号进行核查。核查后得知,叶某某在今年的2月10日,因为喝酒后开车与其他车辆在新大十字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已经被交警部门暂扣。当时叶某某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B1,就因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所持驾驶证被依法降为了准驾车型为C1M。
罔顾法律“杯不停”,二次酒驾终被拘
据办案民警吴小松介绍:“叶某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现就叶某某实施的两条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且叶某某在两年内不得再申考机动车驾驶证。”
每日一图
閱讀更多 安順交警 的文章